元世祖即位后进行了哪些改革?

作者&投稿:丰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元世祖统一全国后,推行了哪些汉化的改革~

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在入主中原后受到汉族农业文明的熏陶,走上汉化道路,是一个总的历史趋势。但如具体分析,它们各自受汉文化影响的深浅和疾缓,是大有差别的。就元朝而言,它的汉化道路与北魏、金、清等进入内地的北族王朝相比,显得尤为艰难、尤为迂回曲折,可用“迟滞”二字概括。所谓“迟滞”,不是指停止不动,而是指进展迟缓(相对于其他北族王朝)。大蒙古国的草原本位政策,决定了蒙古大汗对汉地只采取间接统治,重搜刮而轻治理,造成“汉地不治”的局面。忽必烈即位后,改弦更张,推行汉法,将统治重心由漠北移到汉地,从而在汉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忽必烈推行汉法的方针,从一开始就是不彻底的。随着政权设置大体完备和仪文礼制初步告成,进一步推行汉法、弥合文化差异的工作趋于停滞。此后终元一代的汉化进程,虽在个别问题上还有发展,但总体来看并未越出忽必烈所画的圈子。大量阻碍社会进步的蒙古旧制,因为牵涉到贵族特权利益,都在“祖述”的幌子下得到长期保存。统治者热衷于对外扩张、对内敛财,使社会元气在尚未充分恢复的情况下不断受到新的打击。凡此种种,都使得元朝成为一个没有“盛世”、享年不永的大一统王朝。

元朝汉化的迟滞,是一个很复杂、值得探讨的题目。它有多种表现,其中的一些史学界已作过充分研究,如民族歧视政策的推行等等。此处想首先就统治集团的文化素质这一侧面来说。在元朝,以皇帝为代表的蒙古贵族接受汉文化十分缓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始终对汉族地区的典章制度、思想文化比较隔膜。这应当是汉化迟滞的一项主要内容。

蒙古贵族起初信仰多神的萨满教,后来皈依喇嘛教,尊奉吐蕃僧侣为帝师,对其狂热崇拜,皇帝亲自从之受戒。元中期在各路广修帝师殿,祭祀第一任帝师八思巴,其规模制度超出孔庙。相形之下,儒学在蒙古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要逊色得多。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他们对儒家学说的概念、体系感到难以理解。忽必烈早年曾对儒学产生一些兴趣,但体会粗浅,后来在理财问题上与儒臣发生分歧,认为后者“不识事机” ,与其渐渐疏远。直到元亡前夕,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北元昭宗)仍然“酷好佛法”,自称“李先生(按指其师傅、儒臣李好文)教我儒书许多年,我不省书中何义,西番僧教我佛经,我一夕便晓” 。元朝诸帝中只有仁宗、英宗父子儒化稍深,但因具体政治环境制约,都未能有很大作为。就整个朝廷而言,可以说儒家思想始终没有被明确树立为治国主导方针,失去了“独尊”的地位。

语言文字的使用也反映出类似情况。忽必烈命八思巴仿藏文字母创制“蒙古新字”,颁行天下,凡官方文书必用其书写,再以当地文字(汉文、畏兀儿文等)附之。为推广这种文字,朝廷在地方上广设蒙古字学进行教授。大批汉人为获进身之阶,入蒙古字学读书。精熟蒙古语、取蒙古名字、具有蒙古化倾向已成为汉族社会中并不鲜见的事例。蒙古语的语法、词法还渗入汉语当中,形成一种非常有特色的“元代白话”文体。辽、金、清诸朝都曾创立自己的文字,但没有哪种文字能对汉族地区产生这么大的作用力。而汉语文对蒙古贵族的影响,却比对其他北族王朝的统治民族弱得多。宫廷中主要使用蒙语。史料记载忽必烈与儒臣许衡的对话情况说:“先生每有奏对,则上自择善译者,然后见之。或译者言不逮意,上已领悟;或语意不伦,上亦觉其非而正之。”可见忽必烈虽有一定程度的汉语水平,但仍不能完全脱离翻译。这种情况在元朝诸帝中应当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大概只有最后两个皇帝——文宗和顺帝,汉语文水平稍高,属于例外。元朝的儒臣们为了向皇帝灌输儒家思想,不得不将经书、史书和有关讲解用蒙文翻译出来进讲,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其间甘苦,可谓一言难尽。蒙古、色目大臣通汉文的,也是少数。清人赵翼曾就此作初步研究,指出元朝“不惟帝王不习汉文,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 有的蒙古贵族到地方任官,执笔署事,写“七”字之钩不从右转而从左转,“见者为笑”。作为汉族地区的统治者,对汉语文如此生疏,其统治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写到这里我想说说我的观点,当今社会,没有英语等级就不能……限制很多,其实这也是上层建筑的意思。 如果让每个国家都来学习中文,那我们还用的着天天A、B、C嘛。扯远了。

与汉化迟滞的特点相联系,元朝的政治体制也呈现出鲜明的二元色彩,即所谓“既行汉法,又存国俗”。 所谓“无制度”,不能理解为没有制度,而应当是指其制度具有二元性,与汉族王朝传统的典章制度差距较大,或者名同实异。元朝制度的二元性与辽代南北面官并立的形式不同,而表现为“蒙汉杂糅”,两种不同来源的制度互相联系,嵌合在同一运转系统当中。政权主体形式仍然是传统的汉式中央集权统治体系,残存的蒙古旧制则被各自配置在这一体系内部的不同部位发挥作用。北魏、金、清诸朝制度都有类似性质,但不如元朝明显。元朝一些制度的制定和运行,表面看并没有很强的蒙古色彩,但其本质上却仍反映出文化差异的背景。这实际上也是制度二元性特色的重要体现。

不妨以吏员出职制度为例。吏员出职是元朝很有特点的一项制度,在此制之下官、吏相互流动,吏员成为中下级官员的主要来源。这些人缺乏正统儒家思想的熏习陶冶,道德观念和文化素质低下,却以刻薄文法相尚,对元朝的政治腐败和社会矛盾激化负有很大责任。曾有一些学者引经据典,将元朝的吏员出职与汉代制度相比附。蒙古统治者在制定、完善这一制度时,并没有过多顾及传统汉族社会的有关典制。与其说元朝吏制是汉代制度的遗存或再生,不如说它是蒙古统治者特殊统治意识的渗透,是他们对汉地制度认识不深、汉化不彻底的产物。 而作为吏员出职对立面的科举制度却突然停废,每当有恢复可能时,统治者总是作出对其不利的选择。恢复后,也有名无实,对用人格局没有根本触动。统治者在制定制度、采取措施、进行各种选择时,其统治意识会导致决策的偏差,对历史产生影响,体现出偶然性,对此我们过去重视不够。事实上,元朝的很多制度变化,往往并不见得是制度自身发展就较大历史范围而言)的自然趋势,而主要是因为打上了蒙古贵族统治意识的烙印,需要从文化差异的背景去解释。官制的混乱芜杂、分封制的重新抬头、相权的膨胀、地方权力的集中,大抵都可作如是观。好象唐朝到清朝就元朝的状元没有用,所以好多的文学家都写曲去了,要是在现代我们天天听新歌,呵呵。

谈到蒙古贵族对汉地制度认识粗浅隔膜的问题,还可以举出一些有趣的例子。忽必烈立其孙铁穆耳(成宗)为皇储,授给他“皇太子宝”,武宗因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协助夺位有功,也立他为“皇太子”,后来明宗同样立其弟文宗为皇太子。这在汉地制度中绝对是非常荒唐的事,在元朝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蒙古统治者昧于汉制,错误地将“皇太子”当成了不可拆卸的皇储固定专用词。泰定帝为对其母表示尊崇,竟然要将皇太后之号升格为“太皇太后”,大臣自当力争,指出“与典礼不合”,此事方才作罢。 汉地传统制度,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作为授予元勋重臣的荣宠虚衔。而到元朝(主要是中期),却将它们作为赏赐随意滥授,甚至授予僧侣、宦者、佞幸、匠官,搞得三公“接迹于朝”。仅据仁宗延五年五月的记载,礼部一次就铸造了太尉、司徒、司空印共二十六枚准备颁发。 由于太尉等衔加授过滥,元中期人已渐渐不再称它们为三公,而以三公指代前朝一般称为“上公”、“三师”的另外三个更高的荣誉头衔——太师、太傅、太保。文宗时官修《经世大典》,就干脆说“我国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对车载斗量的太尉、司徒、司空则用“或置或否”四字轻轻带过。这一概念变化甚至被明朝所袭用。

元朝汉化迟滞的原因究竟何在?很多中外学者从不同方面对此作过研究,概括起来,原因主要有三。首先,蒙古在进入中原以前从事比较单纯的游牧-狩猎经济,对汉族农业文明几乎全无接触和了解。 而拓跋鲜卑在南下前长期附塞居住,与农业社会有较多接触(契丹情况亦然),女真(满族)人则很早就开始进行粗放的农业生产。因此前者认识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接受相关的一套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就要比后者困难得多。第二,北魏等朝代建国后,所接触唯一成体系的先进文化就是汉文化。而蒙古建国后,除汉文化外,还受到吐蕃喇嘛教文化、中亚伊斯兰文化乃至欧洲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对本土文化贫乏的蒙古统治者来说,汉文化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药方。第三,尽管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在建立不久就陷于事实上的分裂,分化出元王朝和四大汗国,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元朝在名义上一直还只是蒙古世界帝国的一部分。漠北草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存在着一个强大而保守的草原游牧贵族集团。这就使得元朝统治集团仍不能摆脱草原本位政策的影响,长期难以做到完全从汉族地区的角度出发来看问题。这一情况,也是北魏等北族王朝所不具备的。因此,很难将元朝汉化迟滞的责任归咎于忽必烈。

在讨论行元朝的时候,不能不提到元朝名儒许衡,他很早即就此问题发表过十分令人回味的意见。至元三年(1266),许衡向忽必烈上疏,论述“立国规模”,集中谈到行用“汉法”的问题。当时忽必烈即位已经七年,汉式王朝的框架已初步奠定,国家统治重心的转移亦已完成。但在许衡看来,汉法的推行依然缺乏长远规划,“日计有余而月计不足”,“无一定之论”。他说:“必如今日形势,非用汉法不宜也”,可见他认为汉法还没有完全实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元朝汉化进程的估计相当悲观,认为“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国之法,非三十年不可成功”。其原因则是由于“国朝土余旷远,诸民相杂,俗既不同,论难遽定”。“万世国俗,累朝勋贵,一旦驱之下从臣仆之谋,改就亡国之俗,其势有甚难者,苟非聪悟特达,晓知中原实历代圣王为治之地,则必咨嗟怨愤,喧哗其不可也”。而且灭金以后“宴安逸豫垂三十年,养成尾大之势”,更加大了改革难度。因此许衡提出一套循序渐进的方针,“渐之摩之,待以岁月,心坚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变者”。要求忽必烈“笃信而坚守之,不杂小人,不营小利,不责近效,不惑浮言”,这样才有可能达到“致治之功”。这篇奏疏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元初的政治形势和元朝的历史特征。类似的低沉论调,在其他几个北族王朝是很难看到的。

一般而言,作为进入汉地的北方民族政权,其统治者都会在相当长时间里保持比较强的民族意识。这种自身民族意识可能会引发文化冲突,如北魏的崔浩国史之狱、清朝的强制剃发和文字狱,都酿成了大规模流血事件,并以统治者一方获胜告终。然而在个别问题上文化冲突的激烈程度,并不与文化差异的大小成正比。相反,这种个别冲突愈激烈,可能说明统治者虚弱自卑、对自身文化缺乏信心的心理愈加严重。元朝的情况则不然,其文化政策的自由和宽容颇为当代史学家所羡称,而同时蒙古统治者的民族意识实际上又是保持最成功的。元王朝或许因此而早衰,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蒙古民族也因此而在元亡之后能够长久保持自己的传统,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历史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反映出历史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拙风文化网

  难以诞生的元朝法典

  http://www.gmw.cn/01gmrb/2000-03/17/GB/03%5E18362%5E0%5EGMC3-119.htm

  ■张金铣 赵建玲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王朝。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后,把
  蒙古族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加以整理并记录下
  来,称为“大札撒”(札撒意为法令、法规)。窝阔台汗即位后,重
  新颁布“大札撒”,使之成为蒙古世代遵守的法律。

  大札撒是蒙古早期封建游牧经济的产物,不适用于高度发达的汉
  族农业社会。窝阔台灭金后,不得不在中原地区沿用当时通行的金朝
  《泰和律》。《泰和律》编于金章宗泰和元年(1201),它是以唐律
  为基础增删而成的,包括律义(律)、律令(令)、敕条和六部格式
  四部分,共83卷。但蒙古使用《泰和律》仅仅是权宜之计,在当时中
  原动荡情况下,蒙古汗廷来不及也不可能制订新的法律制度。这种情
  况到元世祖忽必烈前期才得到改变。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尊用汉法,改革蒙古旧制。大
  臣姚枢、史天泽、刘秉忠、刘肃、耶律铸等人陆续议定一些适合实际
  情况的新条例,并颁布施行。至元八年(1271),忽必烈在建“大元”
  国号后,禁止使用《泰和律》,颁布当时尚书省奏定的条画。但尚书
  省条画只是收集一些以往发布过的诏敕以及临时发布的条格,还不能
  算作新律。

  至元二十九年(1292)五月,中书右丞何荣祖奉命将以往颁布的
  诏敕、条格加以整理,删繁就简,编成《至元新格》颁行天下。它是
  按照一般法典所通行的行文格式和体裁,依据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
  规,进行分类编次而成的。全书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役、
  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十类,每类分列十数条,大都具有
  行政法和其他门类法规的性质。原书不存,但其条文多为《通制条格》、
  《元典章》等文献所收录。条文过于简单,不仅几乎没有涉及刑法,
  其规模距离一部真正的行政法、民法的法典亦仍相当遥远。它的颁行
  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问题,相反,在许多情况下犹如无法一样。
  此后,不断有人建议再修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成宗时,复命何荣祖
  更定律令,择取往昔诏敕、条格380条编为《大德律令》,其中差错不
  少,尚未公布即招致异议,最终没有颁行。武宗时期,继续这项工作,
  但直到仁宗末年仍未完成。英宗即位后,继续进行增删条文,至治三
  年(1323)告竣,遂以《大元通制》为名颁行全国。《大元通制》规
  模较大,全书分四部分,诏制94条,条格1151条,断例717条,别类
  577条,共2539条。在内容编排上大体参照金《泰和律》,其中条格相
  当于律令,断例相当于律义,诏制相当于敕条,别类是否与六部格式
  相当尚不清楚。但条格、断例的法律文书在格式、体裁上很不统一,
  缺乏一般法典所有的那种系统而划一的形式,“大概纂集世祖以来法
  制事例而已”(《元史·刑法志》),实际上只是法典性质的政书和
  法律文书汇编。

  大致在《大元通制》颁布的同时,元朝还编纂了《大元圣政国朝
  典章》,简称《元典章》。这是仿照《唐六典》编纂的制度法令大全,
  不是专门的法典,但其中包含了许多法典的内容。文宗至顺二年(
  1331),元廷又编成《经世大典》一书,共880卷。这是一部“会粹国
  朝故实”的大政书。它将各部门档案文书收集起来,分类编次,并从
  文字上加以修饰润色。其中的《宪典》也汇集了许多法令和法规的内
  容。

  《大元通制》颁布二十余年后,顺帝至正五年(1345)又修成
  《至正条格》一书,并于次年颁行。《至正条格》性质与《大元通制》
  相同,全书一共有2909条,包括诏制、条格、断例三部分,条文比
  《大元通制》增多,但只是对该书进行修订和补充而已。所以,元代
  法典的编纂到《大元通制》书成时,就已经定型了。

  从元代法典的编纂来看,《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均为经
  过整理的法令文献汇编,有元一代,始终没有编成一部完备的法典。
  正因如此,朝廷不断以诏制、条格形式颁布一些临时性的法令、法规,
  作为各级官员处理政务、审断案件的依据。明朝人称为“元制取所行
  一时之例为条格而已”。(《明史·周桢传》)据《元史·武宗纪》,
  自成吉思汗到武宗初年,朝廷颁行的法令、法规就多达九千余条。与
  此同时,断案的成例(断例)与一般性法规一样,也具有普遍的法律
  效力,遇到类似的公事,可以据以比拟,参照施行。由于没有明确的
  律文可循,内自省部,外至州县,各级官府都抄写条格、断例多至几
  十册,称为“格例簿”。遇事便检寻旧例,照例科刑,无例才来拟议。
  这种情况,当时人称作是“有例可援,无法可守”。由于条格、断例
  过多,又往往不相一致,这就为官吏因缘为奸、任情用法提供了方便。
  元代几次汇编格例,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无法
  可守”的状况。

  元代地域辽阔,“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
  (《元史·地理志》)在广大的地域内,民族众多,南北差异很大,
  这就给制订新律带来不少困难和矛盾。元初胡�就说过,“法之不立,
  其原在于南不能从北,北不能从南”(《紫山集·论治法》)。在蒙
  古西征时期,对于征服的民族和地区,都实行因俗而治,这些民族成
  员在迁入内地后,也都有各自的管理机构和旧俗相沿的刑法制度,如
  穆斯林有其自己的管理机构“回回哈的司”和通行的法律制度———
  “回回法”,再加上元朝按照居民职业、宗教等因素,建立“诸色户
  计”,军、站、民、匠、儒、医、释、道等各立户籍,自行系统,分
  隶不同的管理部门,这些对于制订统一的、照顾各方利益的完备法典,
  无疑是巨大的障碍。元代修律不得不奉行“古今异制,不必相沿,但
  取宜乎今者”(《元史·成宗纪》)的原则,也就是充分考虑到现实
  的需要。这就无怪乎一部完整的新律难以诞生了。

元世祖即位后,为了巩固汗位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维护统一:

政治上,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他废除了蒙古部落传统的分土立国的方法和忽里勒台大会制度,重新建设了国家机构和职官制度。在中央,元世祖设立中书省和枢密院,分别掌管全国行政和军事,又设御史台监察百官,而大权最后全部都集中到最高统治者手中: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以及行枢密院和行御史台,又下设路、府、州、县等行政机构,直接对行省负责。元世祖还将军事与政治、民事与政治相继分开,成立了26队亲兵,由自己亲控,这样,军权也由自己掌管。

在经济上,元世祖奖励农桑,大力恢复生产:在中央设立了劝农司、司农司和营田司,在全国颁行《农桑辑要》;大力推行屯田政策,禁止牲畜践踏庄稼,限制牧场侵占农田;兴修水利,开凿运河。这对当时社会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政权的巩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文化教育上,蒙古族出身的元世祖还破除民族界限,大力提倡汉族传统文化,进一步确立儒家的正统地位:元世祖在中央设立了国子监,兴办学校,为当时社会培养了许多人才。

但是,元世祖的变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施行。原因是许多蒙古统治者并不能领会他的治国方略,因而使得这些政策的成效大打折扣。此外。元世祖的改革也有很多不彻底的地方,他没能彻底废除分封采邑的制度,而且还增加了许多宗王的食邑。元世祖对蒙古贵族蓄养奴隶的制度和斡脱制度的保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使社会经济受到了破坏。



元世祖是个怎么样的皇帝?
答:忽必烈后来亦有派遣军队进攻一些其它国家和地区,其中以入侵日本的战事最有名,也最惨烈。元军两次进攻均以失败告终,一般认为台风(日本人称这两次风为“神风”)是造成失败的最大原因。在位三十五年。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病逝。年80岁。有子11人。谥圣德神功文武皇帝,庙号世祖。1260年3月,忽必烈...

李渊称帝后对唐朝进行了什么改革?起到什么作用?
答:李渊称帝后,百废待举。他一面组织力量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一面注意加强政权建设。唐朝前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制度,在李渊时期基本上粗具规模。政治体制方面,李渊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又有一些发展。唐朝中央建立政治制度概括地说是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三省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尚书省掌管全国...

元在行政治度上,那些方面继承了中原王朝,那上些方面又有创新?
答:但最后仍废除科举,改采推举制度,往后于1252年与1276年两次共入选3890儒户。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正式设立了国子学,以河南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亲择蒙古子弟使教之,遍学儒家经典文史,培养统治人才。1289年元世祖下诏等级江南人口户籍,次年正式施行推举制度,此次等级成为后来户计的依据。

元朝亡国之君励精图治,为什么后来又放纵自我?
答:在元世祖忽必烈和元顺帝之间的三十余年却换了九位皇帝,元朝的宫廷真的如平静湖水,任由昏君玩耍吗? 元世祖忽必烈剧照 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是元明宗的长子,元宁宗的长兄。延祐七年(1320年)四月十七日生于察合台汗国境内,其父元明宗即位后,被迎回元朝,但不久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妥懽帖睦尔也就...

历史问题,元朝一共几个皇帝,都有谁?都做了些什么大事
答:英宗,性奇渥温,名硕德八刺,仁宗嫡子。英宗即位后进行革新政治。颇为振作。执法严明。于1323年,宫廷政变被杀。时年21岁。泰定帝(1276-1328)1323年即位,在位5年 泰定帝,名也孙铁木儿,元世祖太子真金的嫡孙,父甘麻拉。1323年被拥为帝。基本保留了仁,英二朝的改革成果。死于1328年,时年53岁...

元朝历史,详细一点的!
答:英宗即位后进行革新政治。颇为振作。执法严明。于1323年,宫廷政变被杀。时年21岁。 编辑本段泰定帝也孙铁木儿 泰定帝也孙铁木儿(1276-1328) 1323年即位,在位5年 泰定帝,名也孙铁木儿,元世祖太子真金的嫡孙,父甘麻拉。1323年被拥为帝。基本保留了仁,英二朝的改革成果。死于1328年,时年53岁。 编辑本段天顺...

王莽建立了什么朝代?王莽上任后颁布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初始元年(公元9年),王莽废汉孺子(刘婴)皇太子的身份,他继位,改国号为新,开启长达百年的东汉朝廷,他上任之后,励精图治,一心想改变汉朝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根据儒家经典《周礼》 改革汉朝制度,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法令,对田制、税制、币制以及工商业管理体制等进行全面改革。下面就我们来针对...

关于宋末元初的历史…
答:英宗即位后进行革新政治。 颇为振作。 执法严明。 于1323年,宫廷政变被杀。 时年21岁。 泰定帝(1276-1328)1323年即位,在位5年 泰定帝,名也孙铁木儿,元世祖太子真金的嫡孙,父甘麻拉。 1323年被拥为帝。 基本保留了仁,英二朝的改革成果。 死于1328年,时年53岁。 天顺帝(1320-1328)1328年9月即位,在位1...

元朝的帝王顺序
答:9、元英宗硕德八剌 元英宗是出生于1303年,于1320年即位的元朝第五位皇帝,这位皇帝因从小受到儒学熏陶,他上位后就推行新律法,并主张改革,减轻人们的徭役负担,史称至治改革,只是因这些改革触动了上层人的利益,使得最终于1323年这位元英宗在南坡之变中遇刺身亡。10、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 元泰定帝...

元朝有多少年历史?
答:元英宗:(1303-1323)1320年即位,在位4年。英宗,性奇渥温,名硕德八刺,仁宗嫡子。英宗即位后进行革新政治。颇为振作。执法严明。于1323年,宫廷政变被杀。时年21岁。元泰定帝:(1276-1328)1323年即位,在位5年。泰定帝,名也孙铁木儿,元世祖太子真金的嫡孙,父甘麻拉。1323年被拥为帝。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