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和提单的发货人不一致可以吗

作者&投稿:植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报关单位和提单的发货人不一致可以吗~

  报关单品名,件,重,尺与船公司录入的舱单件,重,尺,品名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就可以打出海关报关单退税联,和报关单核销联,就可以办理退税业务,如果舱单和报关数据不一致,电脑不能碰核,打不出退税联和核销联,就办不了退税,所以要跟货代碰一下。提单有一种情况是和报关数据不一致的,那就是改目的港舱单,这种情况是国内录入的舱单信息和报关是相符的,只是国内提单与国内舱单不符,但国外的舱单和提单显示的内容是相符的。

是可以的。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必须是有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合同的单位,简单说就是要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而“收发货单位”不一定要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但可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行申报填他们的名字及企业代码。报关单上还有“生产厂家”一栏填出口商品在境内的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并且该栏仅供必要时填写,海关没要求你们填写也可不填啊。你们工厂就正是这样啊!而提单上的“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的人,一般为出口人。有时出口人是实际供货商的代理,有时实际供货商也可以是托运人。这没关系的!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希望你能够真正理解!

完全可以。
几家工厂各自报关,或者买单报关,一般提单和报关单抬头会不一致,很常见!
不影响清关和提货。

可以
需要单位证明
或发货人的委托书

出口货物取得的提单发货人不是出口商公司,这影响退税吗?
答: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汇合/发货单位是出口公司,提单上的shipper如果不是(信用证方式结款模式除外),严格来说这属于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报关单与海运提单内容不符,应该视同内销征税。规格后面的等就可以包括发货...

提单收货人和报关资料的客户名称不一致,有事吗?
答:提单收货人和报关资料的客户名称不一致,有事吗?清关资料会做成和提单收获人一致的名称……因为客户有2个名称,签合同的时候是一个,我就想着报关资料随着合同走但是他们要求清关做成他们波斯语的翻译名称,也就是他们公司的另一个名称。那么,提单是一定要做... 展开 ...

提单收货人和报关资料的客户名称不一致,有事吗
答:一般这种情况是没什么影响的,一般买单报关采取就是这种模式,而且报关真正看的只有报关面单,面单是不会显示客户名称的

自营出口企业的出口提单上的shipper不是与报关单名不一致国税稽查怎么办...
答:一般这种是影响不大的,发货人可以是你的工厂,但是用进出口申报的发货人确是贸易公司,这不就是说的通了,只要工厂能给申报的抬头开票就行了;

出口报关资料上的收货人可以和提单上的收货人不一致吗?
答:可以不一致,报关资料保持一致,清关资料保持一致就行。

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跟提单的收货人不一样,可以的吗?
答:可以的,报关资料和清关资料可以不一致。

mbl跟hbl的shipper不一致影响退税么
答:如果mbl和hbl的shipper不一致,可能会影响退税。因此,在签订合同和提单时,应该确保shipper的一致性,以确保顺利退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报关单的经营单位需要和提单的托运人一致吗
答:亲,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可以和提单上的托运人一致,也可以与提单上的托运人不一致的,这个没有特殊要求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报关发货人抬头和代码与舱单不一致,会有什么后果?
答:行内9年回复仅供参考 你这种情况,首先反应过来的应该是船公司,正常情况一般舱单必须和提单一致,你这样提交之后船东最后的结果就是开船后你会发现不能签单,所以你现在赶紧申请修改舱单避免开船后再修改更好一些。报关方面,如果你不修改的话,有概率海关放行,因为海关目前关注件重尺品名是否和报关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