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三个月后是否还可以开红字发票冲销?

作者&投稿:实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几个月前开的发票还可以冲红字单吗~

可以的。
但是不同情况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不一样。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
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
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同上述第3点操作。
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
A、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
B、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C、 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A、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
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B、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
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扩展资料:
一、信息表上传不成功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
事实上,系统里有认证记录就说明该张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红字信息表交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
销货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信息表时才能选择这一项。不属于这个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3、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
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要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二、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
1、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
2、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会计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发票过了认证期过了90天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了。
二、红字发票开具方法:
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果开票方(指自开票纳税人)和受票方均未记账、货运发票全部联次可以收回、同时代为开具发票单位代扣的税款也未入库的,应对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后封存,不再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即可;但如果有一方已经入账、货运发票不能全部联次收回、或代为开具发票单位已将代扣的税款入库时,则必须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下次领购新货运发票时应将剪口后的货运发票全部联次交税务机关查验留存。
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人的,应提供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通知单》;受票方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应提供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通知单》
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月末在报送税控盘(或传输盘)数据时应将《通知单》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比对;比对不符的,不再允许开具红字货运发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论是自开票纳税人还是代为开具票纳税人,因开具红字运输发票而多缴的税款,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地税部门)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没有发票开出超过3个月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之说!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的,但需要购买方准备相应手续去所属税务局申请,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税务局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给对方就可以开发票了,相关事宜可以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一、只要前面发票已认证,超过了90天仍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技术上也没任何问题。  二、发票已认证,则应由购货方即你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后交给对方;  三、已认证的发票,虽然是退货,但你公司仍应正常将该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在次月申报期,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如发票一直未认证,超过了90天,则无法再进行冲红处理。

红字发票应该是对方开具,你只需提供证明就成了。

发票认证三个月后是否还可以开红字发票冲销?
答:没有发票开出超过3个月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之说!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的,但需要购买方准备相应手续去所属税务局申请,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税务局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给对方就可以开发票了,相关事宜可以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发票超过三个月怎么处理
答:发票超过三个月没有关系的,现在发票的认证已经是没有期限的要求了。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已经不再有限制,具体内容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

发票超过3个月没认证,能申请重新重新开据吗?
答:我觉得大家回答的都不对,如果超过90天的认证期,就算没有认证,也开不了红字通知单了,就是说不能重新开具了,类似的问题我处理过好几起,下次一定要注意,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在三个月以内解决,当然,为了慎重起见,你最好去问问你的专管员再说,他的答案最权威,祝你好运!

发票几个月内可以开
答:发票三个月之内可以开。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通常情况下,确认发票丢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已开具...

超过三个月未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就是已作废了,还有办法补救吗?退 ...
答:退回让对方开一般也是不可能的,开红字发票明确规定,超过三个月的不能开,他能只能重新开,cong开涉及税金和收入,不好处理,作废从开更是废话 但是实际操作视各地税务局具体规定,我这是开发区,我公司遗失一张发票,已经超过半年,询问税务局,说让对方到所属税务局开局已申报纳税证明,凭证明和发票复印件就...

医院发票三个月后还能打印吗
答: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

买了一样东西 请问三个月以后再去开发票还可以吗?
答:可以的,只要你有收据或者购买凭证,都应该给你开票。

增值税发票过期了,如何重开
答:你虽然没有认证,但已过3个月了,你的进项不能再抵扣了。拿着发票联和抵扣联到所属国税局开未抵扣证明,之后把证明交给你的供应商,供应商才能开一个负数发票冲正原来你未认证的发票号,再开一个正数发票给你,否则对方不能接受。

增值税抵扣发票认证后有效时间是多少?三个月还有效吗
答: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应该在出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认证后永久有效,认证当月必须做当月的账;但在实际操作时,应该在次月进行抵扣,不然抵扣额一直挂着抵扣不净,税务部门非把你的账翻个底朝天。

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后还可以继续开吗
答:你是指,单本发票有本开完的,只验了部分,尚有部分未开具的发票可否继续使用吗??那样的话是可以的,现在国税机关对手写版发票的验旧要求是按月开票量来验旧,可能存在一本发票使用两三个月才用完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发票验旧一次后,可以还剩与部分,可以继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