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组织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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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社会团体一定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么?~

只说应当没说一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2016年8月1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以上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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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条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2016修改版)【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1998版)】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2016修改版新增此款)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是的,目前民间组织登记程序由繁变简,得益于市里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方案》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推广方案》。《方案》中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以后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除此之外,《方案》还取消和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市民政部门。

成立社会团体是一定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

扩展资料:

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四条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



成立社会组织要需要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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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成立社会团体是一定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还有18个社会团体的政治地位虽然不及上述三个社会团体,但也比较特殊。它们分别是:中国文联、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中国作协、中国法学会、对外友协、贸促会、中国残联、宋庆龄基金会、中国记协、全国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外交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工商联合会。以上21个社会团体的主要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确定,它们虽然是非政府性的组织,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在国际上,由于各国在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方面存在着不同,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第三部门或独立部门、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免税组织。等等。这些叫法在内涵上区别不大。与政府、企业相区别,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独立性、志愿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
  2007年,中国大陆地区开始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民间"是与"政府"、"官方"相对应的,反映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中"官"与"民"相对应的角色关系,容易让人误解民间组织是与政府相对应甚至是相对立的。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
  社会组织称谓的提出和使用,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这类组织存在的片面认识,形成各方面重视和支持这类组织的共识。我国将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

当然是需要到民政部登记注册的。而且注册社团也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才可以的:
一、规范的社会团体名称,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与其相悖的内容;
二、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有封建迷信、不健康习俗以及与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具体地说,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1、明确行政区域,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2、反映业务范围,与社会规范提法一致。
3、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基金会、商会等。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注册社团是需要遵守以上规定,而且是一定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的。这些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所在地的什么负责登记管理
答: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

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答:法律分析: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必须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直接登记,其业务范围应当在社区服务业领域,依据下列内容认定:(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二)邻里相互帮助、为老幼...

行业协会怎么注册成立?
答:成立协会绝对不是简单的事情比成立公司要难得多的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登记手续要分两次办,第一次叫筹设登记,第二次叫成立登记,中间还要开几次会员大会什么的,具体程序如下: \x0d\x0a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规定: \x0d\x0a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

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是( ) .
答: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简介:1、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2、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2014修订)
答:第五条 市、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组织成立需经前置审批的,由相关部门作为该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统称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全市各级教育、宗教、公安、司法、财政、卫生、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企业联盟需要怎么注册
答:如果是商业盈利性经济组织,到向工商部门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是社会团体性质,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团法人登记。尽管不是赢利性的组织,但是也是一个关乎行业秩序的非盈利组织,所以得报当地政府。成立民间协会之类的组织团体需要到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商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答: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民政厅批复社会组织哪个部门批准
答: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可知:民政厅批复社会组织由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依据职责作为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各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

如何合法成立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
答:12.《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表》。(三)实地考察。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办公场所。四、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在在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不批准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通过审批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就合法成立了。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应该到工商局还是民政局?
答:同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综上述所办理民办非企业需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查并予以同意以后方可至当地的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