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遇拆迁, 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计算拆迁补偿的相关费用

作者&投稿:岑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参照公式: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被拆房屋面积单价土地使用权面积基本价格补贴单价)×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补助费。这里要注意,单价要参照周边市场行情,安置补助费也要根据具体政策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1、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且村民户籍转为城镇户口(1)货币补偿,或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置换;(2)计算公式:(被拆房屋面积单价土地使用权面积基本价格补贴单价)×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补助费。2、村集体保留,村民户籍未转城镇户口(1)重新安置宅基地,或统一安置村民住宅中心统一修建房屋,补偿重建房屋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计算公式:(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新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提供;(3)不具备异地新建房屋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同等价值房屋置换,但被拆迁人不可申请新的宅基地新建房屋。3、其它费用: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安置补偿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如果农村自建房没有经过审批,没有获得相关的手续,严格来讲就属于违法建筑,这样的房屋在拆迁时是没有补偿的,即便有,也仅仅是给予建设房屋本身的材料钱。当然,针对年代久远的房屋,即使没有取得相关的手续,在拆迁时也不能一律按照违建不予补偿的。如果你的自建房时间较早,一般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建造的房屋,应该按合法建筑补偿标准进行。关键是需要保留好建房时的贷款票据、施工方发票、采购材料的收据等等,来证明这个房子的建造时间,建造规模,单位批准等。如果有这些材料的话,即使自建房没有办理手续也等同于合法建筑。农村拆迁按人头补每人40平米,是否属实?万典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是农村改造拆迁,拆迁方的人说每人40平方居住面积,我们一家两口还没有还在目前,房屋面积一百多平,如果按照每人40平米补我们岂不是很吃亏?很多农村朋友都非常疑惑,为什么有时候拆迁按面积补,有时候按人数补,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吗。其实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并没有具体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发布的征收政策。但无论如何补偿,都要保障农民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向上述农民提到的,如果自己一家三口,房屋本身面积100平,拆迁时补偿按人头一人40平,那么能补偿自家120平,这样就提高了生活水平,满足了基本条件。但是,如果自家三口房屋本身面积有150平甚至更多,而补偿按照人头补每人40平,最终补偿120平,这样下来显然会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这种补偿方式就不可取,此时老百姓就需要采取法律维权,要求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

具体是否给付相关补偿,应该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已经是否给足征地补偿款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