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性 证据的三性是哪三性,具体内容有哪些

作者&投稿:郯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瞪想或虚构的;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事实本来的面目,而不是通过人的主观分析、推测或者直接判断出来的,甚至是人为伪造的。如果证据之间发生矛盾或者有冲突,不符合常理逻辑的,即使不是伪造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和事实之间要有实质性的联系,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一般证据与事实之间具有多种联系,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联系是因果关系,这对于办案人员理清案件事实逻辑的关键因素。与案件实际情况没有联系的则不能成为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的人格保证、受害者过去的行为、当事人类似的行为习惯等等,这些都属于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
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是要经过合法的手段取得的,并且是由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所得的。证据的合法性内容包括:证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呈现;获取证据的整个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违法情况。

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第一,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第二,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第三,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真实、客观/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