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内容有哪些?

作者&投稿:芒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

1
托运人(Shipper)

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
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

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
记名式

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不记名式

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交来人/持票人)。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指示式

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Bearer”,又称空白抬头。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 to ×××”“Endorsed to ×××”,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of Shipper”,此时,发货人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Applicant”,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 Co“;凭开证行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则填“To Order of ×××Bank”。

在实际业务中,L/C项下提单多使用指示式。托收方式,也普遍使用不记名指示式。若作成代收行指示式,事先要征得代收行同意。因为根据URC522中第10条a款规定:除非先征得银行同意,贷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亦不应以银行或银行的提定人为收货人。如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贷物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的指定人为收货人,然后由银行付款或承兑后将货物交给付款人时,该银行并无义务提取货物,货物的风险和责任由发货人承担。

3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原则上该栏一定要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被通知人即收货人的代理人或提货人,货到目的港后承运人凭该栏提供的内容通知其办理提货,因此,提单的被通知人一定要有详细的名称和地址,供承运人或目的港及时通知其提货。若L/C中未规定明确地址,为保持单证一致,可在正本提单中不列明,但要在副本提单上写明被通知人的详细地址。托收方式下的被通知人一般填托收的付款人。

4
船名(Ocean Vessel)

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轮运输多加注航次(Voy.No.)。

5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填实际装运货物的港名。L/C项下一定要符合L/C的规定和要求。如果L/C规定为“中国港口”(Chinese Port)此时不能照抄,而要按装运的我国某一港口实际名称填。

6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但若L/C规定两个以上港口者,或笼统写“××主要港口”如“European MainPorts”(欧洲主要港口)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或填明具体卸货港名称。

如果L/C规定卸货港名后有“In Tiansit to ××”只能在提单上托运人声明栏或唛头下方空白处加列。尤其我国只负责到卸货港而不负责转运者,不能在卸货港后加填,以说明卖方只负责到卸货港,以后再转运到何地由买方负责。

另外,对美国和加拿大O.C.P(Over1and CommonPoints)地区出口时,卸货港名后常加注“O. C. P ××”。例如L/C规定:“Los Angeles O. C. PChicago”,可在提单目的港填制:Los AngeIes O. C. P;如果要求注明装运最后城市名称时,可在提单的空白处和唛头下加注“O. C. P. Chicago”,以便转运公司办理转运至“Chicago”。

7
唛头(shipping Marks/Marks & Nos)

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卖方决定缮制,并注意做到单单一致。

8
包装与件数(No. & kind of Packages)

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大写件数栏可留空不填。单位件数与包装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文字数目。如总件数为320 CARTONS填写在该栏项下,然后在总件数大写栏(Total numbersof Packages in Words )填写:Three hundred And Twenty Cartons on1y.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300 Caftons
400 Iron drums
700 packages

9
商品名称(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但若信用证上货物的品名较多,提单上允许使用类别总称来表示商品名称。如出口货物有餐刀、水果刀、餐叉、餐匙等,信用证上分别列明了各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但包装都用纸箱,提单上就可以笼统写:餐具×××Cartons。

10
毛重和体积(Gross Weight & Measurement)

除非信用证有特别规定,提单上一般只填货物的总毛重和总体积,而不表明净重和单位体积。一般重量均以公斤表示,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11
运费支付(Freight & Charges)

信用证项下提单的运费支付情况,按其规定填写。

一般根据成交的价格条件分为两种:若在CIF和CFR条件下,则注明“FreightPrepaid”或“Freight Paid”;FOB条件下则填“Freight Collect”或“Freight Payable atDestination”。若租船契约提单有时要求填:“Freight Payable as PerCharter Party”。有时信用证还要求注明运费的金额,按实际运费支付额填写即可。

12
签发地点与日期(P1ace and date of Issue)

提单的签发地点一般在货物运港所在地,日期则按信用证的装运期要求,一般要早于或与装运期为同一天。有时由于船期不准,迟航或发货人造成迟延,使实际船期晚于规定的装期,发货人为了适应信用证规定,做到单证相符,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或符合装运期的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e一Dated B/L);另外,有时货未装船或未开航,发货人为及早获得全套革据进行议付,要求船方签发已装船提单,即预借提单(Advanccd B/L)。这两种情况是应该避免的,如果发生问题,或被买方察觉,足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13
承运人签章(Signed for the Carrier)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才能生效。若信用证要求手签的也要照办。对于海运提单由哪些人签署才有效的问题,《UCP500》作了新的补充规定,即第23条a(1)款中规定签署人可以是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或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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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签发的份数(No. of Origina1s B/L)

信用证支付方法下提单正本的签发份数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因此,一定要按信用证的规定出具要求的份数。例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3/3 Origina1 c1ean on board ocean Bil1 of Lading…。”,这就表明提单签发的正本三份,在提交给银行议付时必须是三份正本。若在提单条款上未规定份数,而是在其它地方指明:“…available by beneficiary‘s draft at sightdrawn on us and accompanied by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in duplicate”,表明信用证所要求提交的单据,当然包括提单,全都是一式两份。又如信用证规定:“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Bil1 of Lading issued…”,此种规定没有具体表明份数,而是指“全套”,根据《UCP500》第23条a(4)款规定:“包括一套单独一份的正本提单,或如果签发正本超过一份,则包括出立的全套正本。因此,对此类规定,就要看实际船方签发正本的份数而定。

15
提单号码(B/L NO)

一般位于提单的右上角,是为便于工作联系和核查,承运人对发货人所发货物承运的编号。其它单据中,如保险单、装运通知的内容往往也要求注明提单号。

海运提单除上述正面的内容外,一般背面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条款(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hipment mutually1greed),理论上应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约定的事项,但实际上是承运人单方面印定的,托运人很少有修改的机会。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提单是双方运输契约的证明,而不能说是运输契约或合同的原因。由于各国航运公司提单的格式不同,其条款的规定内容也互不一样,内容较多,如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定义、承运人责任条款、运费和其它费用条款、责任限额、共同海损等等,其内容虽多也大同小异,可以归类,一般首要条款中要规定所适用的国际公约(如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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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名词解释
答: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填写内容 (一)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⒈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

货代提单里面都要填写哪些内容,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海运提单由于不同国家,不同的船公司而有所不同,但其内容和项目基本一致,主要包括:1.承运人(CARRIER):提单上必须表明以轮船公司身份注册的承运人,以防欺诈,否则银行不予接受。2.托运人(SHIPPER):即发货人,信用证方式下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托收委托人。3.收货人(CONSIGNEE):按...

海运提单的正面条款和背面条款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海运提单背面条款: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人, 托运人等相关人加以定义和限定。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2、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ITY):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期至货物卸离船舶...

怎么缮制海运提单
答:海运提单的内容与缮制方法 海运提单的内容与缮制方法 海运提单(见单证示例 A3.4)的内容分为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包括海运提单背面的运输契约以及提单正面承运人或代理人印就的文字说明,这一部分一般不作更改。可变部分主要包括船名、装运港、件数、重量、体积等内容。这些内容根据运输的货物、...

单证员通常看海运提单的哪些内容
答:原有的格式不用看,基本上打印的东西都要看。这基本上涵盖了提单的所有内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唛头,货物品名和描述,件数和包装,货物毛重,立方数,运费支付方式(预付还是到付),签单地点,签单日期,等等,同时还要看是否有签单章。

简述海运提单和海运单的区别
答:2、海运单 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

海运提单正面需要填写的内容中什么需要托运人提供
答:基本是:出口方全称、地址、电话及传真 Shipper/Exporter 收货人 Consignee 通知人 Notify 唛头 Mark (交货方式——到付FREIGHT COLLECT 或者预付FREIGHT PREPAID )货描 箱型、箱量 、箱封号 件重尺 起运港、目的港,有中转港的写上中转港 所有提单上的信息都需要shipper提供,最终将根据...

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单据有哪些
答: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4、是结汇单据。 (二)提单的内容 海运提单包括班轮提单和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两种。这两种提单的格式不同,其内容也有很大差别。前者除提单正面列有...

什么是海运提单?
答: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的区别?
答:2、海运单 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