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后 家里有弟弟根据我们老家习俗 百年后所有财产房子都是弟弟的 那么女方还有义务必须给爸妈养老吗?

作者&投稿:月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的订婚习俗,让人百般无奈~

哥们,我很是同情。你的孝心和兄弟之情我非常钦佩。
对你这种事情 我觉得你可以让你弟弟找女方谈谈。如果女方坚持不愿意
那你就可以帮着你弟弟说话啦 你随同你父亲和弟弟一起去女方家里
当这她父母的面把话说清楚 你们去了要先说话 问问这件事是怎么想的
问女方。。如果当时女方愿意就结婚 不愿意的话 你就可以说是你自己女子不愿意和我弟弟相处。。这就可以让他们还你彩礼钱了呗。。。
如果他们不给 你可以去咨询下律师 或者在网站上发贴 试试吧
我也不怎么懂法律 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你。。。抱歉

金华结婚风俗 。 宁波婚嫁习俗是怎样的?我是金华人,男友是宁波人,我们。 没结婚前... 下午女方到男方家吃饭,OK。关键就是红包准备好,别的都是虚礼,客气一点就好了。 ... 万一有特殊后因不能回。 金华结婚风俗有哪些相关:

是否取得财产,与赡养老人无关。因此,只要是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赡养父母子女的义务,也是法定义务。父母给了你生命,让你来到这个世界,看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美好,你在良心上讲就该赡养他们,家产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何必在意这些。有再多的钱也比不上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是多抽出时间来陪伴他们吧,人生匆匆,别让自己以后后悔

给父母养老是做儿女的义务,不能根据财产分割和父母爱你不爱你,想想好多家庭都说父母不公平,而较劲,其实把我们养大成人不容易,自己尽心尽力都还不了,生命之恩啊,何以相报?珍惜有父母的日子,是给自己积攒在世的福。且行且珍惜。

这个给父母养老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百事孝为先。你和你爸妈是否分你财产没直接关系,这是本质上的区别。义务就是道德,道德我们是有必要遵守的。至于你说的之分你弟弟不分你,我觉得可能就是你爸妈处事的问题了。你过这个站在不同的角度我们都是自私的,就好比你老公家里你还是多么希望你老公爸妈只分给你们家。最后说一句,靠自己劳动努力得到的东西才是自己最应该得到的,其他的你没有决定权,别人愿意给你就给,不愿意给你没必要去强求。

不管什么习俗,只要是自己的父母就应该养老送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