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收货人国别与最终目的地国别不一致行吗

作者&投稿:段干富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提单上收货人与实际付款人不一致,在结汇时有没有问~

亲,这种情况首先结汇时候容易出问题,一旦被发现估计金额大是话很难结汇的,另外就是在办理退税的时候也会有影响的,建议最好保持一致,因为专注所以更专业,希望可以帮到你。

⑴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⑵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⑶收货方(CONSIGNEE)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⑷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⑸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⑹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⑺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⑻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内。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⑼商品编码(HS CODE)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⑽数量(QUANTITY)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填“G.W.”。⑾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04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⑿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⒀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填写签证地点、日期。 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当然行啦,收货人是哪个国家的都不重要,他都是那个提单项下货物的主人(权利人)。他都可以到那个目的地的港口去提货,不过在进口报关的时候,需要找个代理去申报,因为一般的情况下有些国家需要进口人有自己国家的经营权,比如中国。

提单上的收货人国别与最终目的地国别可以不一致。
如果收货人国别与最终目的地国别不一致,收货人需要寻找代理去申报进口,因为一般情况下,有些国家需要进口人具备本国的经营权。但是,在出运货物之前,需要咨询有哪些船东可以接受这种不一致的情况,因为有些船东可能不认可这种差异。

最终目的地的国别和通知人的国别一致吗?

退税有说明报关单目的港和提单上的卸货港不一致就不能退税吗
答:只要你的目的港和报关单上的目的港国别一致解释清楚一般都是可以退税的。哈有下次报关单上没有那个港口直接写目的港国别即可。 这样不会冲突。还有种办法像楼上的兄台说所提单要的事复印件你可以PS 下目的港和报关单一致。

出口报关国别是根据提单目的地还是根据资金走向?
答:出口报关单上有两个栏目需要填报国别。运抵国是申报提单的目的国,贸易国是申报资金走向。

出口报关时,有个贸易国别,这个是如何填写的?
答:报关单自2016年5月16日新增加了“贸易国”项目,该项目为出口商与之签订合同的客户所在国家。即与谁签订的合同,就填写该客户所在的国家,与货物运到哪个国家没关系。

单据的海运提单
答:如伦敦/鹿特丹/汉堡选卸,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终目的地(Final...

mbl和hbl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主提单,也叫海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发(船公司正本海运提单)。货到了目的港后,收货人或收货人代理可以凭主提单向船公司代理换取提货单。分提单,也叫货代提单,由货代签发(正本海运提单,船公司会签发给目的港指定货代)。国际物流 国际物流又称全球物流,是指生产和消费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独立...

产地证上的收货人一般与提单一致还是写开征申请人呢
答:信用证上对于产地证没有明确要求的话,通常都是填写买方也就是开证申请人的信息。

考前辅导: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14)
答:起运国(地区)与运抵国(地区)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的概念是根据统计的规则确定的。 因此通过含义可知道: (1)在没有发生中转的情况下,不管与哪个国家(地区)发生的交易,货物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也即直接运抵货物以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例如,...

大家帮帮我
答:2.5 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应填写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得填写中间商国别。 2.6 第5栏(签证机构用栏) 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重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2.7 第6栏(运输标志) 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

中性提单
答:以提单为例,由于实务中发货人(Consiginer)和托运人(Shipper)时有不同,在托运人与发货人不是同一人,即出口商是发货人而不是托运人时,签发的提单便是中性提单(Neutral B/L),又称第三者提单(Third Party B/L)。正如出口中性包装中进口商可以在货到目的地后刷上自己的品牌再行出售一样...

原产地证包括哪些规则
答:这个要看哪份证书,原产地证,有多种证书。比如FORM A 只能用于规定下的给惠国。一般原产地证书则一般所有国家都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