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看看,公司快倒闭了但是公司一直没给上保险等问题怎么办?

作者&投稿:菜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朋友在一个小公司干了九年,现在倒闭了,但老板从来没交保险,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正规公司,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就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你朋友入职九年,没有提保险的事,这是事实上认可没有保险的工作,虽然不合法,但是合理。现在公司倒闭去要,是要不回来的。

官方渠道上,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但是要从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仍然要你自己交
或者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你之前自己缴纳了社保,可以凭你缴费的凭证要公司适当补缴,一般是60-70%左右

你好,你所说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不建议你贸然提起仲裁,因为要获得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应当有充分的证据与理由,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因此建议你收集相关的证据之后才提起劳动仲裁。
其次,你公司虽与你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但你公司一直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没盖章相当于没签合同),则自你到公司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后一年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
而且,你自2013年1月份起为公司加班却得不到公司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属违反劳动相关法律,你单位应当补发你的加班工资。另外,作为惩罚你单位不给你发加班工资,你单位应当另外支付你相当于欠你加班工资总额的50%-100%的加付赔偿金。
再次,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若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则你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交。
再再次,你单位倒闭需要明确你单位的法人性质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还是个体工商户。但无论那种法人类型,都不影响用人单位应当对你付的责任,但因单位性质不一样实际操作会有所不同。
最后提醒,既然你与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则应当收集材料充分证明你与你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表、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牌、工作卡、门卡、饭卡、介绍信、培训记录等。
如果条件允许,向律师求助有助于你的维权。

等公司倒闭了你还告谁去?你现在可以以快递的方式向公司递交一份解除合同通知,理由是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然后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足额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1个半月(从你入厂开始计算1年补偿1个月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加班你如果有证据的话也可以一起起诉。

有谁懂劳动法的,帮忙看看这哪里有问题的,麻烦一一指出来
答:按现行的劳动法,第五六七条原则上都是违法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你的工资。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可以有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已付出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关培训费用证明,一般内训不能有违约金)。

请熟悉劳动法的律师达人帮忙看看能要到补偿金吗?
答:主要看解除劳动合同是你提出来的,还是公司提出来的,如果是你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提出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公司能举出证据证明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经过调换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就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

我在单位工作3年了,每天上12小时,有懂劳动保护法的,帮帮我解解答。
答:您好,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就是说您每日的八小时基本工作时间是没有问题的。2、《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也就是说您每月应该至少能休息4天。3、《劳动法》第四十一...

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进来看看
答:单位只是换了个名字,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条款都没有变更,不需要重签合同。你不签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

请懂劳动法的同学帮我看看这份合同何不合理,谢谢!
答:你这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啊?

请懂劳动法的TX帮我看看年假的问题
答:一年到十年的,可休5天,10年到20年的可休10天,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因为不清楚你所说的白班和夜班具体多少时间,所以不能确定公司是否违法?如果白班与夜班均是8小时的话,那肯定是合法的;如果12小时一班,二个班就是24小时,即上班三天休息二天,也是没有问题的.具体,请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懂法律的帮忙看看
答:你与单位签订的协议应该是有效的,但生活费的多少要根据当地最低工资确定。因为,对于待岗待遇问题,我国在法律层面没有具体规定,但一些地方的规章中有规定,比如北京市就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

关于请假和工资的扣除问题,请懂法律的人帮忙看看
答: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都属于公司章程,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酒店前台辞职的问题 请懂行,懂劳动法的来看看吧!谢谢!
答: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想要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即可,三十天后,公司是否招到合适的人员,也不能强行不让你离职。扣工资做押金的方式是违法的,劳动法...

精通了《劳动法》的 来看看
答:这种情况我在代理的案件中已经遇到过,最后法院认为是一份劳动合同。如果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的劳动合同是在另一份合同中补订的,则属于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连续2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你补充的情况,属于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