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出口企业经营进料加工业务有哪些规定?

作者&投稿:邗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进料加工海关监管要求~

给你一份进料加工的文件资料:
(一)加工贸易核销的基本概念
  大陆投资若进口原物料并成品完全内销,则在进口报关单上,即填「一般贸易」,并在口岸海关缴关税及增值税。若成品有部分出口,则可申请保税。有保税,就有核销,以确定税额的「多退」或「少补」。要保税,就要向海关申请「登记手册」(即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登记手册就须要核销以结案登记手册里内外销比率主要是看企业合同、章程,但是可不一样,每本也可不同比率。
  海关的核销一般是依合同有效期间结束而核销(当然也可提前核销),一般若系「进料加工」里的「备料加工」,则一年後再核销。若系「来料加工」及「进料加工」里的「对口合同」,则看数量须多久才会成品完全出口核销(若太久也不行会限在多久内核销,如半年)。
  至於所谓「进料加工」是指原料是「买断」的,而「来料加工」则所有权仍属外商,合同本质上外商只付加工费。「对口合同」是进口原物料时已确定所生产的成品,若无法确定,即为「备料加」,因此,在海关的名词分类里,所谓的「来料加工」,其在外汇局出口核销时,只须汇入加工费,故在进口原料及成品出口报关单上,不必列出价格。对内资企业而言,两者差别,在於内资企业若报来料加工可免税进口设备,但若进料加工即无免税进口设备之优惠。
  对於「进料加工」,包括备料加工、对口加工(包括一进口一一出口合同),此两种进出口报关单均须列出价格。但是对口加工与来料加工,均为百分之百保税,均不可转内销。但备料加工则须视合同章程如何规定内外销比率,而部分保税监管、部分课关税,当然也可申请登记手册上记载全部外销而全额保税,再转内销而补关税。虽然备料加工,可由原外销转为内销,但依海关原规定,转内销一个月内须到海关来补原料进口关税,但从去年已修改为应先取得海关的同意,才可以转内销及再补关税。话虽说如此,但实务上一般海关对抓厂商内销未先报的情况不多,但若发现肯定要处罚。故不要拖到核销再补关税,除非海关罩得住。
  进料加工里的对口合同是已确定加工的产品及买主,故在申请保税的登记手册时,即应附上出口合同;备料加工是客户及客户要求规格内容均不确定。在登记手册的核销期限,基本上若进口合同所列的数量已全部进口,则一般在最後一批成品出口後一个月内须拿登记手册去海关核销。但是最长的期限,在备料加工是一年,来料加工及对口合同则视合同实际数量,也许半年,也许一年半不等。
  海关的编制一般分监管处(全部管)、徵税处(负责徵关税,如确定成品要内销,及设备之申请免税证明)、保税处(上海已改称稽查处,以加强对保税作业之稽查)。一般有出口的台商,应申请保税;即须与保税处官员打好关系,但若须课关税或课保证金,则向徵税处缴纳。
  台商应瞭解,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是由海关代徵,且增值税与关税在货物进口时,是同时课徵,不可能分开而只课某项,或分别在不同时间课徵。增值税是去年一月一日起的新税别,在进口环节上代替了过去的工商统一税。税率一般是17%,比过去工商统一税一般税率高。

一、 什么是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二、经营进料加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1. 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2.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复出口。
3.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的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

三、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外汇来源有什么要求?
进口料件的外汇来源必须是属于进料加工专项外汇:
1. 经贸部拨给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进料加工用汇。
2. 经贸部拨给省、市、自治区外贸局的进料加工用汇。
3. 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拨出专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4. 出口机电产品,由经贸部拨给各有关部、局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5. 中央下拨的出口商品包装用汇。
6. 工贸公司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料加工用汇。

四、 进料加工经营单位需经哪些单位批准?
进料加工合同应事先报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关,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以及其授权的管理部门,各进出口总公司审核批准,并凭上述审批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五、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怎样才能申请免税?
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应将制定的年度(季度)进料加工计划报省局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汇总(包括专项外汇的审核)送所在地海关,凭以审批免税申请。没有计划,海关并不接受申请。

六、经营单位怎样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经营单位在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
2.对外签定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如属对口合同的,还应同时交验对口出口合同。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海关审核后,确定对进口料、件的不同监管方式,如实施全额保税或按比例征免税等,并核发《登记手册》。经营单位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出口和最终核销等手续。

七、专为包装出口商品所进口的包装物料应怎样办理手续?
与进料加工一样凭合同及有关批文、其他单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海关予以保税。对包装物料与外贸公司,生产工厂间的购销合同办理。

八、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1.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时,经营单位应填写《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和"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2.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出口的成品如属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交验出口货物许可证。

九、进口料件与国内料件串换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合同项免税进口的料、件,应坚持专料专用,不得不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在特殊情况下,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拟使用国内同品种、同规格、同等数量的原材料顶替进口原材料,并无出售盈利赚取差价等问题,应事先报经主管海关批准。
海关对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棉花纺纱行业的进料加工,因生产工艺必须与国内其他料、件串换使用有以下规定:
1. 工艺性料、件串换,经营单位应经主管海关核准,并具备保税工厂监管条件。
2.工厂要健全管理制度,按海关要求建立帐册、记录投料与产出时间备查。
不允许先出口后进口,或不经加工在国内收购产品出口。不允许倒卖进口料、件。
3.出口成品中,属于搭配使用国产原料加工出口部分,如属应征出口税的,可予免税。

十、进料加工货物内销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成品,均不得在境内销售。如因故必须转为内销的,应经经贸部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海关许可。上述转内销货物,无论以人民币或外汇结算,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海关缴纳原进口料、件的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或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交验进口审批件或进口许可证后方可准内销。

十一、受国家管理和禁止的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有什么具体规定?
加工复出口成品为应经批准的19种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要事先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要事先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发《登记手册》,具体审批程序和规定如下:
1.凡按规定需要报批的进料加工业务,不论使用何种外汇,经营单位需凭正式批件向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请出口许可证。
2.凡属国家以批准下达的出口计划内列名19种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所列品种和数量进行审批,发给申请单位"200X年出口计划内商品原材料审批表",同时抄报经贸部。经营单位凭核发的"200X年出口计划内商品进口原料审批表"和所签合同副本或定货单向海关领取《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凭当年出口计划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领进料加工商品的出口许可证(各专业外贸、工贸总公司计划内自营部分由总公司按此办法审批)。
3.上述19种商品进料加工超计划或计划外出口,以及国家禁止出口商品的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经营单位报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或主管总公司审查平衡后由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或主管总公司逐笔报经贸部审批,海关凭经贸部审批的计划外或超计划外出口商品的批件和经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发证单位凭经贸部的批件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发出口许可证。
4.经营19种需加强宏观管理的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出口商品进料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是承担国家出口创汇的有该两类商品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其他企业不得经营。

十二、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再加工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料、件加工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承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装配时,原进口料、件的单位应会同该承接单位持凭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生产加工合同等有关单据,向海关办理结转和核销手续,并可继续予以保税。该承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申领新的《登记手册》,但可面予办理进出口批准手续。对以执行完毕合同所余的料、件,也可采取结转办法将剩余料、件转入另一合同中继续加工成品出口,海关继续予以保税。

十三、 进口料件调拨使用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料件如需要异地加工出口的,接受料件的单位,应填写《异地进口料件申请调拨证明书》1式2份,报主管海关批准后,1份交调入地海关留存备案核销,1份退接受料件的单位转交申请调出料件的单位向调出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十四、进料加工合同完毕后怎样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合同执行完毕后1个月,经营单位应凭《登记手册》和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专用报关单及《进口料使用表》、《核销申请表》等有关单位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海关审核无误后,准予核销结案。
出口合同中规定由国外客户免费或有价提供的原辅料的包装物料,加工成品后,如有剩余,由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后可以转入其他出口合同中继续加工出口,如有内情,应及时补纳关税。

我国为了扩大贸易,丰富出口产品的品种,从国外进口一些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有限的原料或辅料,加工或装配成适合外销的成品再行出口。我国以往把进料加工的做法,称为"以进养出",即进口部分原料、辅料或零配件经加工或装配成成品后再出口,进口时所花外汇完全可以从出口中收回,而且收回的是比付出的多,所以说是以进口来养出口。一般说来,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合同(包括成品和料件不同客户的对口联号合同以及国外订货客户免费或有价提供为生产该出口商品所需的主、辅料和包装材料),海关对进口料件包装物料予以免税验收。 根据现行规定,构成进料加工业务的主要条件是:经营人必须是国家经贸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再出口,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应将制订的年度(季度)进料加工计划报省局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汇总后(包括专项外汇的审核)送所在地海关,凭以免税申请。如果没有计划,海关不接受申请。 一、有关经营单位在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进料加工批准书》; 2.对外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订货卡片,如属对口合同的,还应同时交验出口合同;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海关审核后,确定对进口料件的不同监管方式,如实施金额保税或按比例征免税等,并核发《登记手册》。经营单位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出口和最终核销手续。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料、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登记手册》的进口合同验放;加工出口的成品,如属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应向海关交验出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证验放。 二、海关对企业经营进料加工的关税优惠规定如下: l、专为加工出口成品而进口的料、件,海关按实际加工后再出口的数量,免征关税和产品增值税; 2、对签有对口合同,并进口用于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完全消耗掉的情况,数量合理的消耗材料,如触媒剂、催化剂、洗涤剂等化学物品,进口时予以全额保税。 3、对用于加工成品必不可少的,但在加工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消耗掉的仍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次品和边角料,海关根据其使用价值分别估价征税或酌情免税。 4、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机器设备,应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办理进口和征税手续。 5、对国外客户免费提供或者有价提供有关进料加工后再出口商品所需进口数量的辅料、包装物料,且数量合理,以及直接用于服装生产车间的打扣工具和胶针松等小型易耗性生产工具,海关予以免税。 6、已在海关登记备案的合同,如发生变更、转让、中止、延长、撤销等情况,经营单位应于料、件进口前,据实向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手续。 7、对进料加工出口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申请进料免税之前,须持经营主管部门的批件,送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审批盖章,并将批件复印件留存备查。产品出口前,企业应增填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出口企业报关出口但不实际离境的产品,不予办理退税。但对出口企业将原材料。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退税计算方式有何区别?
答:2、计算种类不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计算退税出口企业在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有两种办法:一是购进计算法;二是实耗计算法。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企业需要在海关办理哪些业务及流程
答:你们企业是在海关监管区域吗?如果是在国内非特殊区域,需要建立电子手册。如果是特殊区域,走的是电子账册。企业进料前先备案,然后就是提供合同发票箱单等向海关申报

关于进料加工的出口企业的退税问题
答:这里你要注意的有几点:1、海关。你要申请免税手册,具体可以咨询海关 2、退税帐务处理。这里主要是有一个“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也就是退税汇总表第14栏,这是帐务上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的区别,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前面的和...

进料加工企业需要在海关办理哪些业务及流程
答:你们企业是在海关监管区域吗?如果是在国内非特殊区域,需要建立电子手册。如果是特殊区域,走的是电子账册。企业进料前先备案,然后就是提供合同发票箱单等向海关申报

贸易公司可否可以进行加工生产
答: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加工贸易主要可以分为进料加工贸易和来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购买进口半成品后进行生产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是进料加工业务。我国目前对进料加工经营者的要求:1.进行进料加工的企业必须具有...

公司一直做的出口一般贸易,现在要进口材料再出口,需要去办理哪些证件...
答: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截自中国海关网,请参考如下 :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一)申请备案的条件: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

进料加工的出口退税流程?
答:(1)登记备案: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外经贸部门签发的《加工业务贸易批准证》、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表》(企业打印),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具。料件进口后,生产企业应...

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答: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进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证明到主管税务...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退税规定是什么?
答:在海关申请到手册后,首先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备案: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进料登记手册号:手册编号计划进口总值:手册上的进口金额计划出口总值:手册上的出口金额手册有效期:手册上的有效期限进口出口都是用手册,免税,,申报退税,免税.进料加工可以退税.一本手册结束后,要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答: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结转。第三条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应事先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