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供水系统

作者&投稿:春盲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住宅楼的水压有规定吗~

住宅建筑规范中对居民住房的进户水压的相关国家规定:
1、住宅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2、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和电气、电信干线(管),不应布置在套内。公共功能的阀门、电气设备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
3、生活给水系统和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管道直饮水系统的水质和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均应符合使用要求。
4、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5、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供水管道、阀门和配件应符合耐腐蚀和耐压的要求。
6、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扩展资料:
对于住宅套型的大小,一般都是用面积指标来规定。根据1987年7月颁布的《城镇住宅设计规范》,住宅的面积标准分为:小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中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大套(每套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规定了不同住宅套型设计标准。但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育,除了安居房、公有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外,其它住房的住宅套型标准正趋市场化。
需要提到的是,在新的住宅设计规范未实行之前,住宅户型面积指标是以“室”来划分的,“室”一般是居住建筑中的居室和起居室。通常来说,住宅中不少于12平方米的房间称为一个“一室”,6—12平方米房间称为半“室”,小于6平方米,一般不算“间”数或“室”数,因而,住宅户型又可分一室户、一室半户、二室户、二室半户、三室户、多室户等。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 号:DB11/T118--2014
  替代DB11/T118--2000
  备案号:10362-2000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要求
  (讨论稿)
  200X-XX-XX 发布 200X-XX-XX 实施
  北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xx号)的要求,依据《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完成修订的。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及对强制性条纹的解释,由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2号楼物业管理处三层,邮政编码:100029)。
  修订单位: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参与修订单位: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均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修订人员:胡叶 杨燕玺 李学忠 陈磊 冀雅华
  芦琳、张军龄
  审查专家:
  \f目 次
  1 总则7
  2 术 语7
  3 一般要求8
  4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要求10
  5 维护保养技术要求14
  5.1 水泵14
  5.2 电机16
  5.3 管道、阀门17
  5.4 水池(箱)19
  5.5 气压罐20
  5.6 变频器维护与检查21
  5.7 空气压缩机21
  5.11 控制系统22
  5.12 消毒设备23
  6 大修工程技术要求24
  7 标准用词说明28
  引用标准名录29
  \fCONTENTS
  1.1\f总则
  1.0.1 为提高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保障城镇高层住宅供水安全,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非住宅用途的供水设施也可参照执行。
  1.0.3 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 叠压供水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4 引入管 service pipe, inlet pipe
  由城镇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2.0.5大修 overhaul capital repair
  将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格的零件、附件,翻新外观,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精度和性能。
  3一般要求
  3.1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2二次供水设施维修、保养中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3.3供水设施维修分为日巡视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修、维修工程、应急处置。
  3.3.1定期维护保养分为:周保养、月保养、年保养。厂家有特殊要求的应遵厂家要求。维护保养中发现设施不正常的,应进行检查,待修理正常后再运行。
  3.3.2应急维修
  应急维修包括:二次供水设施故障或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二次供水管线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部门要求对消防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
  3.3.3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分为大修工程、改造工程、更新工程。
  大修工程:当水泵与控制设施、管路等损坏、老化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定为5-6年一次。如设施性能完好,周期可适当延长;
  改造工程:是指设施老化、运行状况不良、性能指标落后,减少二次供水中间环节,提高供水系统的整体性能指标而进行的工程。若厂家有具体规定以及对技术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依厂家规定;
  更新工程:是指因设施超出使用年限并出现功能障碍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部分或全部更换的工程。
  3.4经维修保养后的供水设施运行性能应达到正常供水条件,符合本技术要求及设备说明书中各项技术指标规定。
  3.5水质、水压
  3.5.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5.2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达到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的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4\f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4.1管理机构
  4.1.1 管理机构应制定二次供水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维修工程的分级维护检修制度;
  设施运行、维修、能耗等的各项报表制度;
  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修维护档案管理制度;
  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日常保养维护要求等。
  4.1.2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次供水设施故障抢修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应急物资清单;
  应急供水的方式、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应急处置报告等。
  4.2运行管理人员
  4.2.1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并应持有《北京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经北京市卫生防疫培训中心培训后取得《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4.2.2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4.2.3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施的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3安全运行
  4.3.1管理机构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泵房、水池(箱)等二次供水设施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4.3.2埋地式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周围10m以内严禁有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严禁有污染物。
  4.3.3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及时制止和消除在管线上压、埋、围、占等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4.3.4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定期更换紫外线消毒灯、检查二氧化氯发生设备等)、各类仪表、阀门井等,以保证阀门井盖不缺失、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4.3.5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分析供水情况,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
  4.3.6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室内管道,保持室内管道无漏水和渗水。及时调整并记录减压阀工作情况,包括水压、流量以及管道的承压情况。
  4.3.7水池(箱)溢流管,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溢流管出口应设置耐腐蚀材料滤网,并应与排水系统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不得直接连接;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人孔、通气管等处必须有耐腐蚀材料的防虫网罩。
  4.3.8任何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4.3.9发现饮用水污染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4泵房、水池(箱)房
  4.4.1泵房、水池(箱)房均应安装防火防盗门,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护格栅式网罩。
  4.4.2泵房、水池(箱)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通风,严禁在泵房、水池(箱)周围堆放杂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确保设施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4.4.3泵房、水池(箱)房应每月检查1次外排水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汛期应在汛前、雨前、雨后增加检查,保证排水通畅。
  4.5仪器、仪表检测要求
  4.5.1应定期对压力表、压力容器、电接点压力表(JJG52-2013弹性元器件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鉴定规程)、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用于计量交易水表、电表等进行检测、校准。
  4.5.2应定期对水池(箱)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4.5.3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应由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取样检测,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单位应存档。
  4.5.4应定期对电机、控制柜、连接电缆电线等进行消防、用电安全检测,防止漏电、短路现象出现。
  5\f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5.1水泵
  5.1.1润滑油:如泵内安装的是滑动轴承,运行100h左右就应更换润滑油; 以后每工作300~500h换油一次。在使用较少的情况下,每半年必须更换润滑油。如果是滚动轴承,一般每工作1200~1500h,应补充一次润滑油,每年彻底换油一次。
  5.1.2水泵日巡视检查内容
  检查水泵运转良好、无杂音;
  巡视水泵油池油位,在正常范围内;
  水泵轴承温升应不高于环境温度35℃,最大温度不超过80℃;
  水泵轴头机械密封应无滴水现象;
  水泵出水口压力表指示应在正常范围内;
  观察水泵振动情况和运行噪声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机,启用备用泵并及时加以检查和处理;
  巡视压力表、流量计、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等有无异常情况,发现仪表显示数值有误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检查水泵相连的各种附配件,确保其完好,无锈蚀、不漏油、不漏水;
  检查放气阀,及时排除空气,以免水泵发生汽蚀现象;
  设置减压阀装置(包括前置过滤器)的供水方式。
  5.1.3周保养:
  水泵清洁:水泵停车后及时擦试泵体表面及管路、附件上的油渍,保持机具清洁,避免泥沙磨损叶轮、口环、填料等处;
  泵体加油,润滑良好;
  检测控制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
  5.1.4月保养内容:
  检查电机与水泵间的联轴结有无损伤,校正联轴器;
  补充轴承内的润滑脂,保证油位正常,并定期检查油质变化情况和按周期换用新油;
  更换填料或检修机械密封;
  检查水泵地脚螺栓和其它连接螺栓有无松动。紧固各部位螺栓,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和渗漏;
  运行泵、备用泵交替运行至少每月一次。
  5.1.5年保养内容: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包括填料及密封更换、联轴器的联接螺丝紧固、橡胶圈更换、轴承清洗、加油或更换等;水泵保养时应把与泵体相连的阀门、压力表、管道等随泵同时保养;
  检查、修理平衡盘与平衡环的端面接触及各段间、叶轮轮毂、轴套、平衡盘轮毂、轴肩、紧固螺母的端面接触;
  检查或修理轴瓦,调整泵轴线与泵体基础平面的平行度;
  修理或更换叶轮等各主要零件,更换轴承垫片和其他易损件;
  调整填料压盖的松紧度,填料密封滴水每分钟滴水数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根据水泵机械密封或填料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新机械密封或填料;
  检查水泵基础及水泵减震装置是否完好;
  调整水泵水平度及水泵与电机的同心度;
  对整机和辅机进行清洗,除锈涂防锈漆;
  保养后水泵机械性能,符合《GBT 5657 离心泵 技术条件(Ⅲ类)》或其他标准相关要求。
  5.2电机
  5.2.1电机日巡视检查内容
  检查水泵、电机运转良好、无杂音。
  5.2.2月保养内容:
  检查电机与水泵间的联轴结有无损伤。
  电机固定螺栓紧固良好。
  5.2.3年保养内容:
  定期应对电机进行绝缘、接地检查;定期对电机进行接线检查和紧固件紧固;
  摇测绝缘电阻(相对相、相对地),应大于0.5MΩ;
  摇测电机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紧固电机各接线端固定螺栓;
  电机解体检修:
  检查电机的滚动轴承,其工作面应光滑、清洁,无麻点、裂纹及锈蚀。
  轴承的滚动体与内、外圈接触良好,无松动,转动灵活无卡涩,其间隙符合规定。
  添加轴承润滑脂,应填满其内部空隙的2/3,同一轴承内不能填入不同品种的润滑脂。
  试运转检查电机三相电流应平衡,电机额定工作电流应符合铭牌规定。
  解体检修后电机应能满足:符合产品说明书中各技术参数要求;电机绕组温升不超过铭牌规定,电机热保护系统能正常工作;冷态绝缘电阻应不低于5MΩ。
  电机外壳除锈刷防腐漆;
  解体保养后,电机的各项指标符合《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
  5.3管道、阀门
  5.3.1日巡视检查内容
  管道、阀门无渗漏、无污损、无锈蚀,阀门启闭灵活。管道支(托)架、管卡等安装牢固无松动、无锈蚀;
  各上、下水井口(包括阀门井和下水井)封闭是否严实;
  楼板、墙壁、地面等处是否滴水、积水等异常现象,发现管道有滴漏部位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管道保温、防腐设施是否完好;
  水箱、阀门等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水箱(池)液位控制装置是否完好。
  5.3.2周保养内容:
  启闭阀门,使之运转灵活;
  对稳流补偿器进行排污。
  5.3.3月保养内容:
  清洗阀前过滤器,发现过滤网破损,应及时更换,保障阀门启闭件(阀瓣)的清洁;
  阀门杆进行润滑(补油),阀门的传动装置应定期加油;
  阀门应进行一次启闭动作,确保阀门启闭灵活。
  5.3.4年保养内容:
  冬季前对室外供水管道、相关的供水附件包括水箱、管线、阀门等保温情况进行检查,保温层应完整,对破损部位进行修复;
  清理、检修吸入口滤网、逆止阀和管道阀门;
  对供水系统的设施和附件进行除锈刷漆;
  对于比例减压阀应注意疏通和检查阀体上的通气小孔,一般每年保养一次;
  阀门零件,如手柄、手轮等损伤或丢失后,应及时配齐。
  5.4水池(箱)
  水池(箱)主要包括生活水高位水箱、高层建筑中位水箱及低位水箱、室外蓄水池等。
  5.4.1日巡视检查内容:
  无跑、冒、滴、漏;
  目测水质无杂质,无异味、无漂浮物;
  水位面在规定范围内;
  门、锁齐全,启闭灵活;
  防虫网罩无堵塞、锈蚀、脱落、破损等情况;
  内、外爬梯应牢固,无锈蚀、无开焊;
  浮球控制阀(或遥控浮球阀),保证启闭灵活、性能可靠;液位计指示正确、性能良好。
  5.4.2周保养内容:检查水位应在有效容积之内。否则,应检修水位控制系统。
  5.4.3年保养内容:
  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同时检修水位控制系统应正常工作;
  检查水箱内壁应光滑平整,发现影响水质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水箱外表面保温层完好,无保温层的应每年进行除锈刷漆。
  5.5气压罐(稳流补偿器《GB T 26003 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中的名称)
  5.5.1日巡视检查:
  无跑、冒、滴、漏;
  保证压力正常;
  水位面在规定范围内。
  5.5.2月保养:冲洗水位计,使之清晰、准确。
  5.5.3年保养:
  外表面除锈刷漆;
  隔膜式气压罐应当每年对气压进行检测,检测气囊无破裂;
  每年对安全阀进行检测。
  5.6变频器维护与检查
  5.6.1环境温度是否正常,要求在-10℃~+40℃范围内,以25℃左右为宜。
  5.6.2变频器在显示面板上显示的输出电流、电压、频率等各种数据是否正常。
  5.6.3显示面板上显示的字符是否清楚,是否缺少字符。
  5.6.4用测温仪器检测变频器是否过热,是否有异味。
  5.6.5变频器风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散热风道是否通畅。
  5.6.6变频器运行中是否有故障报警显示。
  5.6.7变频器交流线电压应为380V±10%。
  5.6.8测试主模块端子间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5.6.9检查控制电路显示接插件是否松动,是否有裂纹、破损及变形。
  5.7空气压缩机
  5.8日巡视检查:
  压力表指示在正常范围内;
  清洁无油污,不漏气。
  5.9周保养:
  润滑油油位符合要求;
  检查空气压力应在正常工作范围。(要求启动检查)。
  5.10年保养:空气压缩机皮带传动装置应张紧良好及安全网应安装牢固。
  5.11控制系统
  5.11.1日巡视检查:电控设备运行正常。
  5.11.2月保养:
  配电盘(柜)内元器件齐全、完好,接地良好,指示灯正常显示;
  检查电控柜内的电源进线和电机线等的连接处螺丝等是否有松动;
  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表盘是否清晰;
  热继电器的绝缘盖板应完整无损,导线接线端子有无过热痕迹;
  检查电接点压力表,远传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
  控制柜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
  对变频泵供水的变频控制器进行检查、调整,确保正常。
  5.11.3年保养:
  检查更换配电柜内元器件,当发现有变色、断裂、绝缘层破损的元件或导线,应及时更换,更换元件或导线等应以同型号、同规格为原则;
  应定期紧固各电器接线端子和接线螺丝等,清扫控制柜内外灰尘;
  避免电气设备在潮湿的环境运行,设备使用环境要求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凝露、严禁渗水;如果湿度过大,应采用必要的通风措施;
  自动空气开关电阻应不低于100Ω,否则应烘干,在开关闭合或断开过程中,应无卡位现象,触头表面清除干净;
  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应做模拟试验,检查动作是否可靠,信号输出是否正确;信号灯、指示灯是否指示正常,如有偏差应调整或更换;
  检查电控柜的接地和接零性能是否完好。电机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
  5.12消毒设备
  5.12.1消毒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水箱自洁消毒器等。
  5.12.2巡视检查:
  工作状态正常,无滴漏;
  定期检查二次消毒设备,发现失效、损坏,及时更换或维修;
  紫外线消毒灯应每半年更换一次(《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中5.10,《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附录C 6.2.3)。
  6\f大修工程技术要求
  供水设施的大修工程主要是对各部位进行拆卸,清洗,调整,对老化或损坏严重的设施、配件更换。
  6.1水泵
  6.1.1水泵解体检修
  清除水泵叶轮上内外表面、水流通道内的水垢;
  检查叶轮、泵体是否有磨损、锈蚀、裂纹等现象;
  检查水泵轴磨损情况,清除水泵轴上的锈蚀或水垢;
  检查轴承,必要时更换轴承。
  6.1.2水泵解体检修后的调试。
  检查电机转动方向应符合要求;
  启动水泵,检查水泵震动、噪声在正常范围内;
  查看水泵出口压力指示正常;
  水泵密封漏水量在正常范围内。
  6.1.3水泵解体检修后运行参数应符合GBT 5657 离心泵 技术条件(Ⅲ类)的相关要求
  6.2电机
  解体检查。其要求同5.2.3,检修后运行参数及质量应符合《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相关要求。
  6.3管道
  6.3.1暗设管
  发现总水表与分水表水流量相差较大时,应检查暗设管。发现破损应更换。
  6.3.2明设管
  锈蚀严重的管段应更换;
  局部出现砂眼、滴水应修复。
  6.4管道更换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155 建筑给水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相关标准的要求,禁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材料。
  6.5水池(箱)
  6.5.1水箱内壁应完好、光滑平整,修复或更换破损的水箱并做好防腐。
  6.5.2水箱出现局部变形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6.5.3禁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材料,并符合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6.6阀门
  6.6.1阀门启闭不灵活锈蚀应修理或更换。
  6.6.2维修后阀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7控制系统
  对控制柜内的元器件进行全面检修、对需要更换的部件予以更换。
  6.8更新\改造工程
  应符合
  6.8.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6.8.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
  6.8.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6.8.4《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等规范、规程的要求。
  6.9生活供水与消防供水混用的系统应满足消防用水量及水压要求。
  7\f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4、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引用标准名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657 离心泵 技术条件(Ⅲ类)
  GB/T 25178 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GB/T 24924 供水系统用弹性密封闸阀
  GB/T 26003 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
  GB/T 25920 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
  GB 26788 弹性式压力仪表通用安全规范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T 13006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 汽蚀余量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CJ/T206_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J140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T 262 给水排水用直埋闸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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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层建筑给水系统设计步骤详解

1、确定建筑给水引入点(一般为两点引入)及控制方式[一般为两阀(闸阀、止回阀各一)一表];

2、根据市政给水资料确定采用市政给水余压供水区间(一般为从建筑地下部分至上部3-4层);

3、根据建筑功能分区和用水点资料确定建筑上部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一般分区原则为按建筑高度35-60米分区,建筑要求供水等级越高则分区建筑高度越小;另外要考虑相同建筑功能的空间尽量在相同供水分区内);

4、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水箱容积及形状规格等根据计算结果确定);

5、根据给水分区对各用水点进行优化的给排水平面布置(各分区给水立管可以设置在一个管道井内方便检修维护;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不考虑分层给水计量;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应考虑分层给水控制;给水管线布置应水力条件良好;确定给水管线材质-方便水力计算查相应水力计算表);

6、标注给水立管编号并绘制管道井大样图,注意分层给水支干管应与相应分区给水立干管连接;

7、根据给水管线平面布置绘制给水轴测图,编制给水水力计算表(注意是否有集中热水供应;一般只需要对有代表性的给水管线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其它可以根据该计算结果参考确定流量、管径、水头损失等参数);

8、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整个建筑给水系统的管径(避免片面根据计算结果频繁变换管径);根据水头损失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扬程(最上区应考虑屋面消防水箱采用生活水泵供水);根据流量计算资料确定建筑给水设备所需要的设计流量;

9、如建筑有设置中水系统要求其系统设计参考以上步骤;

10、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点击此处→给排水设计视频 消防 水泵房画图

二、高层建筑排水系统设计步骤详解

1、根据市政排水资料确定建筑排水的总体走向(建筑污水汇集后一般通过局部污水处理构筑物-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根据建筑规模化粪池可以多处设置;注意室外排水检查井设置间距要求和污水流经化粪池等构筑物存在局部水头损失);

2、根据市政排水情况和建筑功能确定排水体制(即排水系统是否采用分流制-如建筑设置有中水系统则必须分流);

3、根据建筑给水系统布置进行优化的排水系统平面布置(排水系统一般不分区,一般需要设计专用或共用辅助通气立管;排水立管应尽量上下取直贯通;排水立管中部、下部及出户横管处应设置专用消能管件;建筑中下部排水水封应安全可靠-一般选择S型水封;排水管件一般选择自带检查口型);

4、对建筑地下部分进行排水管线平面布置(除正常排水点外设备间等一般应设置集水井排可能出现的积水-采用潜污泵提升排除);

5、确定排水管线材质(一般选择金属管材或加厚塑料管,排水出户横管最好选择金属管-做加强防腐措施);

6、绘制排水系统轴测图,进行排水系统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专用通气管管径;排水管出户标高应根据建筑的基础结构资料和市政排水资料确定);

7、建筑室外排水系统的优化平面布置及水力计算(主要确定排水管径、敷设坡度、埋设深度);

8、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三、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步骤详解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严格执行现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进行消防系统设计(主要为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喷淋给水系统、消防器材配置等,其它消防系统暂不考虑)。

(一)消火栓给水系统

1、根据规范及建筑等级和建筑功能确定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枪使用支数[一般为四~六支喷枪动作,即消火栓系统消防设计流量为20~30L/s;注意消防电梯前室必需布置消火栓(含消防立管)并且该消火栓不计算在动作消防流量之内;根据该参数计算设备间消防水箱的消火栓系统贮水容积-设计流量*消防时间(一般不低于二~三个小时)]和屋面消防水箱容积(一般二类高层消火栓系统为不低于12m3,一类高层为不低于18m3);

2、根据建筑高度进行消火栓系统的竖向分区(理论上每个分区建筑高度应不超过100米(原规范为80米),实际工程应用一般根据建筑等级采用60~80米,等级越高分区高度越小);

3、根据建筑平面布置确定消防立管的设置位置和数量;

4、根据立管布置进行消防系统的平面布置[主要内容为:消防管道井位置、消防立管位置及数量;消火栓位置及配置参数、室外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水泵结合器(一般每个分区均需要设置)数量及位置、消防器材位置及数量和配置参数、设备间布置-(消防立管一般应在各分区建筑室内和室外分别连接成环状);

5、绘制消火栓系统给水轴测图,进行水力计算(确定消防给水流量、管线管径、各设计管路水头损失等),选择消防给水设备(一般选择成套设备,一般每个消防分区选择一套设备);并根据设备(水泵)实际参数(主要为扬程选定值一般会大于计算扬程)结合水头损失计算结果进行节流孔板的计算(设置节流孔板的目的是保证每个消火栓处的实际出流量为5 L/s。实际工程中节流孔板设置依据为消火栓栓口处工作压力应不超过40~50米水柱);

6、注意建筑最上一个分区应在建筑屋面设置屋面试验消火栓;

7、消防器材选择及数量应根据《建筑消防器材配置设计规范》计算确定(消防器材每个配置点应不少于两具);

8、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

(二)喷淋给水系统

1、根据规范及建筑等级和建筑功能确定喷淋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也可以根据规范要求的喷水强度结合作用面积计算确定);

2、根据计算流量确定设备间消防水箱的喷淋系统贮水容积-设计流量*消防时间(一般为一个小时)]和屋面消防水箱容积(≥设计流量*消防时间10分钟);

3、根据建筑平面布置进行喷淋系统的平面布置(注意喷头选型和数量统计),按照每个喷淋分区的喷头数量不超过800个(实际工程中一般应考虑安全系数3~5%,即实际喷头数量一般应少于800个)或静水压力不超过1.2MPa进行喷淋系统分区(注意喷淋系统分区与消火栓系统分区的区别);[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为:喷淋管道井位置、喷淋立管位置及数量;喷淋系统附件配置参数、室外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水泵结合器(一般每个分区均需要设置)数量及位置等](喷淋立管一般在各分区建筑室内宜设计成环状,但室外应连接成环状);

4、根据喷淋系统分区进行设备间喷淋系统平面布置(喷淋泵一般应设置试验管线,排水进入集水井);

5、绘制喷淋系统轴测图,进行水力计算(一般采用流量迭加的作用面积法计算;计算目的为确定流量、管线管径、水头损失等);

6、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喷淋设备(设备选择及节流孔板计算参考消火栓给水系统);

7、图纸完善及设计和计算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