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6个多月开始说是试用期3个月之后涨工资签合同,但是到现在为止合同也没有签工资也不涨

作者&投稿:少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6个半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当时老板说试用期半年,过了试用期工资调~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是《劳动合同法》上摘下来的,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劳动合同有三份,最后你自己要留一份,公司留一份,另外社会保险局要备案一份。公司要求你用你的那份合同去做备案是不合理的。另外劳动合同是不能涂改的,但是,你的合同是过后才涂改的,这对你另外两合同无影响。老板以这个为由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可以解除员工的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据你这种情况,公司解除你那是一定得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要是公司拒不支付,你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述。现在劳动监查部门是保护弱者的。
  另外一点,很重要,你只与你们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而试用期约定是6个月,由此知道你们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这点对你很有优势。
  还有一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社保分别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此法全国通用】
  由这几点看,你们公司肯定是理亏的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一点帮助。(你可以深入的了解一下《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只要你们有证据 就会主持公道

有这两个就可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而且,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到职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还说得过去,只要公司和你签订的合同是三年以上的,是可以约定三个月试用期。
张不涨工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由用人单位决定,法律无权干涉。不给你涨工资,只能说公司不讲信用,这是道德范畴的,法律管不着。
你现在,拿着你的考勤表、社保卡,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主张从第二个月第一天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然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不要先离职,应该先跟人力资源主管先谈。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有哪些权利。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再去提请仲裁。先不要管离职的事。基本上仲裁完了,公司也呆不下去了。不过这样的单位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的
去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知道你的综合保险是什么意思,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要是你是城镇户口,那么单位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半年工作了五个多月,解聘后给予一个半月工资补偿合理吗?_百度...
答:我觉得这样的补偿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你工作的时间不到半年,所以发放的补助金比较少,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在一家电玩城工作,快六个月了,这个月月底我想辞职,老板不同意...
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

我在一家火锅店工作以有6个月.还有3000的押金也没有开单子给我.现在老...
答:问一下其他同事,如果普遍都是交押金没开单子的,其他同事愿意证明,到劳动人事局、信访局或劳动监管部门等反映,就会赔偿你。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五个月了,辞退有补偿吗
答: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本人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试用期6个月,但只上了一天班就没去了,这样对...
答:法理上,是没有关系,试用期间,只要提前3天告知,就可以解除;具体对下一份工作有没有影响,就要看下一份用人单位是否会对你的工作经历进行调查,会依据调查得来的你的过往工作表现考察是否录用,但一般会经行这样的调查的企业都是比较大型,且外资性、职位较高的求职者才会选择性的采用,所以一般情况下...

还没有离职自已想开公司行业与现在的公司相同
答:那就是保密协议说的是两年内不得从事和公司相同的行业。这个人家是可以的 我的保险在之前的公司还没有转,在现在的公司工作6个月了没有签合同,想辞职能让现在的公司赔偿双倍工资么 社保不需要转。‘在现在的公司工作6个月了没有签合同’,单位应该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本人17岁现在在一家酒家做服务员做了6个月 现在对这个工作烦躁了想辞...
答:先在这家做,保障基本的生活。然后可以做这个兼职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待以后再考虑是否换单位,那时年龄也就不成问题了

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已经工作7个月了。现在...
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

试用期为6个月的公司的人力部门都是什么心态?
答:有的工作岗位,由于技术过于复杂,一个新员工很难在三个月内掌握,需要连续不断学习半年,方可上手。员工技能过硬,公司才放心把工作交给他。 这是根据实际情况,人力部门把试用期调为6个月。 2、最大限度降低成本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会最大限度降低人力成本。相对于正式工,试用期员工工资会低得多,试用期越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