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辞职 不满一个月想走

作者&投稿:营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法里规定了员工辞职后要等一个月才能走吗?~

是的,对于员工来说,辞职唯一的限制就是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参考资料:垫江县人大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楼主你好
我也遇到过你同样的问题,但是后来得到很好的解决,我给你的建议是:
1、不能和原单位搞僵,你一定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你的上级沟通,说服你的领导提前给你办离职手续。可能这也不是领导的问题,而是HR那里的问题,你要找准关键环节在哪里,然后想办法解决。至于什么办法,你可以扯谎,编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必须提前离职,这个理由一定要很充分,让他们觉得如果不放你走就不人道那种。如果能在原公司提前离职那是最好的了。
2、如果原公司无法提前给你办离职手续,那11.15-11.27这段时间请假可不可以,或者直接去医院开个病休单来。
3、请假行不通的话,就直接走人吧,当然,这可能导致你这个月工资被扣光,但是那也没办法的事,有得必有失。然后你到了11.27再回去办离职手续,当然这是下下策了。
4、有些公司入职的时候要原单位的离职单,还有买保险什么的问题。这样的话,你可以和你的领导商量15号先不办入职手续,但是班一样上,等原单位离职单拿到了再办,这10来天的工资看能不能通过其它方式发给你。
其实,有些规定也没有那么死,只有你自己才清楚你目前的状况,要理性分析,选择一条最好的方式进行就行了,成于不成那我们也没办法,关键是方式要选对。祝你顺利!

如果你不满一个月就走的话,公司会认为你自动离职,这样的话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可能就没了,不过最主要的是原公司可以暂时不给你办理离职工作。那样你的离职证明,就失业证和保险都暂时无法转移了,如果你强行要求的话,劳动法规定也是在60个工作日内办理。所以强烈建议你不要强行走。
给你的建议是:和原公司沟通,说明你的原因,并说明,事情的特殊性,并且保证,如果离职后原公司还有事情需要办理会24小时待命,抽空回公司办理,保证不给原公司添麻烦。希望公司领导能够谅解。
还有就是和公司协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要了,希望能尽快离职,并给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希望能帮到你!

建议你不要和原公司谈条件,楼上的做法会让你很惨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现在属于试用期内吗?如果属于试用期内你可以提前3天通知单位,这样3天后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

如果过了试用期,你必须提前30日辞职。

如果你等不到30天,你没办法就只能急辞了,可是急辞的后果你要自己承担,如果你急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的,还有就是你这样走,单位可以扣你工资,你的社会关系也很难解决。

建议你和单位领导好好的沟通一下,不行就送点礼什么的。

1,如果想提前走,可以找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上的瑕疵,比如社保费缴纳标准不够;加班不给加班费或未足额给付加班费等等,这种问题几乎所有企业都存在,找到后跟单位谈,要求单位提前同意辞职,并威胁否则就要去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这种情况下一般用人单位都要屈服的。
2,如果强行走了,用人单位可能会告你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陷自己于不利状况。同时还可能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时给本人制造麻烦。

劳动者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随时。
一般来讲劳动法还是保护我们普通的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有合同的话应该优先考虑合同关于劳动者辞职的有关约定。对于用人单位一方在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作为劳动者一方则不必承担类似的责任,除非在这近一个月内单位为你提供了劳动技能的培训等等,这种情况的话,可能需要对单位给予赔偿相应的培训费用。
既然你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应该约定了试用期,那么你就不用担心了。跟单位提出,然后走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