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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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或者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此规定符合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的性质。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决定。因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既可以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至于最终由谁来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职责,则应当由申请人选择,申请人向谁申请行政复议,就由谁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并依法履行其行政复议职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原机关还是上一级
答:行政复议是向上一级。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
答: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或者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向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答: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政府。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向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

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还是政府
答:一、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答: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是向上一级机关还还是本级
答: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对象,通常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提出。例如,如果某个公民对县级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那么该公民可以向市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样的设计主要是为了确保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避免本级机关自我审查的不足。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本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复议找上级还是原部门
答:行政复议可以向以下部门申请具体如下: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都...
答:不完全是。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管辖
答: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 国家安全机关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

行政处罚复议机关是哪里?
答:一般情况下,复议机关的就应当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是同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