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作者&投稿:蓬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当前我国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继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但后来不太重视法制的作用,甚至出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法无天的状态,使党的领导也受到严重冲击,党和国家的事业遭到严重挫折。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必须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否则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同时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艘航船顺利前行。
这30多年,我们之所以能创造发展的奇迹,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可以说经验有很多条,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地处理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为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怎样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怎样应对严峻复杂的矛盾风险挑战?
说到底,一个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个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因此,在当代中国,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所在。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要始终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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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国因法而治,因法而兴。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
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柱。现在,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面对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我们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使国家治理能力跟上时代潮流,就必须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
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真正做到“三统一”“四善于”,才能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党完成执政任务的可靠保障。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规定了每个公民、法人、政党、社团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带领人民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法治为党攻坚克难提供有力武器。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以说前所未有。矛盾凸显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正义?
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深刻变革阶段,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广泛凝聚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实现中国富强振兴的征程中,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社会主义法治的有力保证,瑰丽动人的中国梦想将逐步变为现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治兴衰的核心问题——怎样理解党和法治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党的领导,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个重大论断是对新中国成立65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6年以来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的深刻揭示,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关键,对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纵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最主要的成就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政治共识、行动自觉和工作布局,逐步解决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这三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辟和发展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正确方向,切实做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要不要搞法治,这是关系我们党治国执政方式抉择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我们党领导人民迅速创建社会主义法制,努力构建以“五四”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开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但是,1957年以后,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党内民主、法治思想逐渐淡薄,专断、人治倾向开始抬头,“造反”意识日趋盛行,直至最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陷入了无法无天状态。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这一段历史教训,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指针。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我们党开启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的规范和保障,就不可能有发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1997年,党的十五大顺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需要,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改革和法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个轮子,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第一次专门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发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动员令。《决定》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是一篇充满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历史性文献,在我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党和法治的关系始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这一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一位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正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经过长期理论和实践探索,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才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多民族大国形成了依靠法治治国理政的政治共识和行动自觉。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提出,既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从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到领导人民执掌政权的历史选择,也集中反映了从封闭条件下实行计划经济到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要求,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解决了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问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和法、党和法治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根本问题,必须科学认知和正确把握。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相同、目标一致,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是宪法责任,更是历史担当。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必须加快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协同互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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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法治道路的选择也自然如此。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走独特的法治道路。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依法治国行稳致远,大踏步向前迈进,法治建设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立足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中国建设要完善以什么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完善宪法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宪法必须处于主导地位。不断完善宪法,保障宪法的实施,强调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确保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顺利运行。二、健全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什么?
答:1、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也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命运和成败的关键要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明确...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以什么为核心
答: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是
答: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和理论指导,有助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体系)
答: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这一法治体系的建立,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标。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相统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核心。
答:2.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且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它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的产物,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制度。3. 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

...依法治国要求,完善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_百度知 ...
答:【答案】:A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完善以宪法为 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 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涵
答: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法治体系建设中,党通过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式,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其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小学生主题班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答: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