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主体是什么

作者&投稿:茆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物权的义务主体~

除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为权利人的义务主体,如; 我的手机,所有权是我的,我对我的手机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他人不得干涉或侵犯我对手机的所有权。 这里的他人就是义务主体。 我借你一个橡皮擦, 你有使用权,但是没有处分权。你有义务保证我对我的橡皮擦享有的处分权。(擦完了不算哈) 你就是义务主体.

(一)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从权利的作用上看,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物权可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不同物权有不同的支配力。其作用是保障权利人能够对标的物直接全面支配或限定支配,进而享受物的利益。完全物权即所有权,保障物的所有人能够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自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面的支配。除法律的限制外,其他因素都不能限制所有人对自有物的自由支配。定限物权即他物权,他物权人在法律或合同限定的范围内享有支配力,可自主地对他人所有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中的某些权能。而债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的实现都需要债务人的协助,只有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的债权方可实现。所以,物权与债权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债权仅仅配备权利人针对特定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给付的义务,但债务人并非债权人的支配客体。债权也没有给债权人以对财产的支配权。所以,有学者说债权原则上说是以权利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为内容的,是关系规范;物权调整的是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的关系,是归属规范。
  (二)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迫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
  从权利的效力上看,因物权为支配权,故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效力,而债权为请求枚,其具有相容性、平等性,无追及效力。物权的排他性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存在,且物权可直接排除不法之妨碍;而债权的相容性则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允许同时或先后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债权,不发生排他效力。物权的优先性是指先成立的物权一般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而债权讲究平等性,各个债权不论成立先后,均平等受偿。当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于何人之手,一般而言物权人都可追及其物之所在而行使权利,这是物权的追及效力。而债权则没有。
  (三)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
  (四)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
  (五)物权法定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
  (六)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债权是动态财产权

物权的主体是权利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的主体当然是物品了

主体是物的所有权人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主观:除物权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均为义务主体。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

物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物权是指有关物物关系中主体(即物权人)对客体(即物)享有的权利,是人与物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为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物权具有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 财产性原则 物权具有明确的财产性属性,即物权人可以支配自己拥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随意使用、处置或收回这些物。同时,物权还应当依据现实性及保护...

物权的特征
答: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又称为“对世权”。作为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

物权是绝对权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分析: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它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作为绝对权和“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法律依据:...

物权法律关系是什么
答:二、物权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物权法律关系,就是物权主体之间对特定主体支配的物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1.物权的主体就是物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在我国物权权利主体还包括性质...

怎样理解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和对世权
答: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物权的构成体系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

物权是什么
答: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2、除此外,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怎样理解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不是特定的
答:权利主体特定是指权利人只有特定的一个人或几个人,而义务主体不特定是指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都是义务主体,都需要承担物权对应的义务!

物权的客体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物权客体,这是一个法学概念物权客体应当是有体物,它的物理形态可以是固态、液态或者气态等没有物理实体的无体物,如商誉、信用、商业秘密、思想等,就不是物权的客体与之相对应的是物权主体。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 孳息。法...

土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性权利。例如,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支配权利。物权这一概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一)物权是法定的,民事主体应当依法行使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