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公司的钱在办公室被偷了,也报案了,但老板说:谁知道你有没有真的被偷。 我要怎么证明钱真的被偷

作者&投稿:令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因公出差 在当日工作结束下车途中 丢失公司配发的手机(注:无偿保管) 请问我有多大责任~

你自己花钱买一个。

你好,”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也就是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行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至于是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以及保管人是否给付保管凭证,均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关于在保管合同履行期间的保管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合同法》第374条有明确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保管人在无偿保管情况下的“重大过失”,是指保管人明知或者应知保管物可能造成毁损、灭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
基于以上分析,你到酒店就餐时,按照酒店保安人员的要求,将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后,保管合同关系即已成立。酒店虽未给付保管凭证,但丝毫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也并不免除酒店的保管义务。在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你的摩托车被他人撬开车锁后盗走,这足以证明是由于酒店怠于履行保管职责,忽视安全防范措施所致,因而可以认定酒店一方存在“重大过失”,依照《合同法》第374条对保管风险的规定,即使酒店是无偿保管,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的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据此规定,酒店负责人所强调的“本店场地停车不收费,如有丢失、损坏均与本店无关”声明,由于其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是无效的,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也不能作为酒店减轻或免除其自身赔偿责任的理由。

楼主看来你是准备了不少资料了呢。废话不多说,一句话,你不需要证明钱包被偷。如果陈非得说钱包是你偷的话,由陈举证,你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不过失窃金额达到七千多元,这已经构成犯罪了,是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能由陈提起自诉的。等抓到犯罪嫌疑人或者怀疑你就是犯罪人的时候,是由公诉人起诉,由公诉人举证证明,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第四十九条新增了一款:“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所以楼主你放心,无论如何你是不必自证无罪的。
另外,针对楼主的案例,法条你已列举我就不啰嗦了。既然是无偿保管,你只要没有重大过失就无须赔偿。其实本案焦点不会是你担心的要证明自己没偷团款,真正的焦点集中在你是否有重大过失。一般来说,你只需尽到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就可以说没有重大过失。就按照你列举的理由说基本就没问题了。这时候陈要证明你有重大过失的话就需要他举证证明,按你所说也应该是没有什么证据可证明的,所以说你放宽心。这个案子你是不必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如果真到了陈要你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基本就是团款追不回来了。不是犯罪人抓不到,就是抓到了没法赔。这时候陈的损失得不到补偿,才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承担保管物丢失责任。但这时候就已经不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而是陈以自己的名义另外提起的民事诉讼了。
另外,楼主已经赔偿的四千多元,按你所说的情况你是不必承担什么责任的,所以说到时候可以要回来。要不回来的话你就提起民事诉讼,基本上胜诉是没问题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写这么长,谁有耐心看完啊。。。
清者自清,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操蛋的社会。

托朋友保管东西,却被小偷偷了责任如何认定
答:参照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东西在别人保管期间被偷了,自己报警,警察按民事责任处理对吗?_百度知 ...
答: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应当...

...碰巧后面小偷光顾,单位办公室东西被盗,东西是男方保管的_百度...
答:因保管不慎,导致被保管财物丢失的,属于违约责任,作为保管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别人的东西放我家里被偷了,我该不该赔偿
答: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

东西放在朋友家丢了谁负责
答:法律分析:如果是无偿保管,非保管人的故意和重大过失,保管人不用承担责任;如被偷、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从你以上的信息初步分析,放到朋友家的东西,保管者是无偿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公司由我保管的数码相机被偷了,要我全额赔偿是否合理?
答:公司要求全额赔偿是不合理的。《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是付费委托保管的相机,并且费用已按约定支付,不慎遗失就理当赔偿。

价值20万四方几被当垃圾丢弃,无偿保管的物业应该为此赔偿吗?
答:只不过可能是因为无偿保管,所以在赔偿的时候,不一定要赔偿这么多,但赔偿肯定是跑不掉的。有一说一,这个物业的做法真的太傻了。既然口头承诺了为别人保管东西,那就必须要尽到应有的责任,因为你这个口头承诺也是算的,也是被法律承认的。所以不要以为不给钱的保管就不算数,法律上是算数的,只不过...

在公司宿舍丢了东西,企业有没有责任赔偿?
答:在公司宿舍丢了东西,企业原则上没有责任赔偿。按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间,如果公司是收费保管的,因公司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公司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公司由我保管的数码相机被偷了,要我全额赔偿是否合理
答:问:我们公司有一台相机平时由我保管。上周在上班的时候被别人偷了,然后公司要我折价赔偿相机(合同上有此条款),我想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放在办公室抽屉,但是没有上锁,算不算重大过失呢?还有,哪些法律对此有相关的规定?答:你与单位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无偿的保管合同关系。保管合同成立...

3人和伙开店,我保管的钱晚上在家被偷了,立案了,被偷的钱是不是应该我...
答:对应该一人承担。等把小偷逮着再追偿。这属于保管合同,因为不是无因管理应该先承担损失。如果是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