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两年 法院不给执行

作者&投稿:侯泼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判决书下来两年多了,法院还没有执行怎么办~

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两年不执行的,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书两年未执行怎么办:首先可以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启动执行程序后,还需要你积极向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可以中止、中断。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六个月内进行执行。第二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责成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三步:调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会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在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法院不给执行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
2、判决已经生效两年,而法院执行庭没有执行的,需要区分是执行庭不给执行,还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且,法院可以查找到财产。并不是每个判决生效后,殾能够实际执行到位。
3、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法院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法院无法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拓展资料:《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追诉期就是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两年内没有去执行,是因为非正当原因没有执行,而又没有判定中止执行的话,2年过后,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就是这个案子很难解决了,基本上是执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为掌握不到对方可执行财产的,一般都会判中止执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办法掌握对方的财产情况的证据。

普通民事诉讼6个月结案,简易程序的3个月。原则一般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报院长批准可延长,所以6个月事有限时间。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计算强制执行费用的~
以上是我的补充回答。谢谢!

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难执行的,如果对方是在没有东西保全或者财产执行,这个是根本没有办法执行的。
你的当务之急是抓紧调查,掌握对方的财产,比如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偷偷有房子,或者其他隐匿的财产,你掌握以后向法院提供,这个就比较好执行了,他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除了保障基本生活所需外都可以被强制执行。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向执行庭反应,追讨财产。
实在没财产可供执行的话,你就只能随时关注对方的财产动向了,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就申请执行

你所陈述的没说清到底要执行什么,你们找执行也很多次了(包括所说的执行庭的那个头),但迟迟未能执行,你们可以到当地法院找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或者院长反映一下,让院长催办一下,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直接执行,不要老等法官啊,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执行庭,或者直接向上级法院要求提级执行

带上生效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提交书面执行申请,暂交执行费。法院受理后会按执行程序进行。执行完结,法院会找你签字。

得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