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把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公司

作者&投稿:虫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何种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二、不得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依据上述规定,如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工伤、怀孕、患病在医疗期内等情形的,用工单位不得依据企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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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工作可以签劳务合同
答: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从上述关于什么类型的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解释当中,我们可以看...

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签署劳务合同
答: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2、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要赔偿吗?
答: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如果还带劳动合同期间,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那也要看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龄,如果工龄时间较长,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工龄较短,赔偿不赔偿就不一定了。

劳务派遣工工伤十级用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工伤十级员工退回_百度...
答:劳务派遣人员方面的过错,劳务派遣人员违法等。劳务派遣工工伤十级用工单位,如果要把工伤十级员工退回,条件是劳务派遣人员方面的过错或者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才可以退回。如果劳务派遣人员是因工造成的10级伤残,公司是不可以辞退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
答: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怎么办?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员工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果用工单位没有给予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在实际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区别
答: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其中,企业是发包方,劳务公司是承包方,发包方按照约定...

这10种情形,派遣工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答:那什么情况下——劳务派遣工能获得经济补偿呢?给大家总结了10种情况!1、劳务派遣单位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2、劳动者无过错被用工单位退回,且不同意重新派遣,派遣单位解除合同;3、劳动者无过错被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单位重新派遣降低待遇,劳动者不同意从而提出解除合同;4、用人...

劳务派遣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用工单位同意吗?
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 的; 2、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

用工性质合同工的分类是什么?
答:用工性质合同工的分类主要有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对于劳务用工,一般是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处理的,而劳动用工,一般是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劳动者进行有偿的劳动的情况。 一、 用工性质合同工的分类是什么?用工性质合同工的分类有: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1、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务工和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
答: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才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